大西北網3月11日訊 據(jù)寧夏新聞網報道 3月10日記者獲悉,寧夏教育廳已向各級各類學校發(fā)出禁煙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禁止在中小學幼兒園內吸煙,凡進入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任何人、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一律不準吸煙。校長是學校禁煙第一責任人,要在校門口顯眼處設立“無煙校園”或禁煙標志。學校不設置吸煙區(qū),不擺放煙具,不出現(xiàn)煙草廣告或以煙草品牌冠名學校、教學樓。學校小賣部不得銷售煙草制品。要做好校外人員進入校園時的禁煙解釋和勸導工作。
所有高校建筑物內一律禁止吸煙,也不得設置吸煙室,在醒目位置要設置禁煙標識和學校禁煙監(jiān)督電話。根據(jù)實際情況可在室外露天區(qū)域設置少量吸煙區(qū),并要設置明顯的引導標識和提醒標識。吸煙區(qū)設置應符合消防要求,遠離師生集中場地和必經通道。有條件的學校要安裝煙霧報警、視頻設備等裝置,加強對吸煙的監(jiān)控,防止有人在相對獨立的辦公室或實驗室內吸煙。
自治區(qū)教育廳要求,各學校要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將履行禁煙職責納入教職工考核和學生評價體系,對禁煙工作措施落實不力的學校,將查處通報。
http://www.nxnews.net/ms/system/2014/03/11/010999336.shtml
(責任編輯:鑫報)
http://www.nxnews.net/ms/system/2014/03/11/0109993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