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每人每月由300元提高到380元
-農村每人每年由1930元提高到2400元
大西北網3月18日訊 記者從3月17日召開的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上了解到,寧夏將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xiàn)行的城市每人每月300元、農村每人每年1930元,提高到城市每人每月380元、農村每人每年2400元。這是繼2013年7月1日寧夏提高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后,再次調高這一標準。
據了解,截至2014年12月,全區(qū)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共計56.04萬人,其中城市16.86萬人,農村39.18萬人。此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后,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城市不低于275元、農村不低于145元,已列入今年自治區(qū)政府民生計劃。
自治區(qū)主席劉慧在主持會議時指出,要本著“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逐步提高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要切實體會百姓疾苦,確保資金按時足額發(fā)放到群眾手中。財政、民政部門要深入基層集中普查,規(guī)范審核審批程序,嚴格公示公開,擠出水分,做好救助家庭經濟狀況的核對。對虛報、瞞報和偽造等騙取低保的,堅決取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加強低保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的有效銜接,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等,提高其救助標準。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完善制度措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http://www.nx.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5-03/18/c_11146751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