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制定出臺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
每季度考核一次分為4個等次
大西北網(wǎng)訊 近日,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制定印發(f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辦法(試行)》,著力破解公務員平時考核“考什么”“如何考”“如何用”等問題。
《實施辦法》明確機關黨組(黨委)承擔考核工作的主體責任。通過對本級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考核,了解干部履行崗位職責要求、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處理復雜問題、應對重大考驗的實際表現(xiàn),考核公務員是否勝任崗位職責,能否做到干凈擔當。對直接面向群眾的窗口單位和服務部門的公務員,通過考核服務態(tài)度、服務質量和承諾兌現(xiàn)情況,了解其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的實效。
《實施辦法》圍繞公務員德、能、勤、績、廉日常表現(xiàn),設置政治素質、工作實績、職業(yè)道德、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5項參考指標。綜合考核對象在考核周期內履行崗位職責、解決實際問題、創(chuàng)造工作實績方面的表現(xiàn),對平時考核結果劃分為好、較好、一般和較差4個等次。
《實施辦法》明確,平時考核一般每季度開展一次,第四季度考核可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不以留痕多少評判工作好壞,切實減輕公務員負擔,防止搞形式、走過場。年度考核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公務員,應當從當年平時考核結果好等次較多且無一般、較差等次中產生。對平時考核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公務員,在選拔任用、職務職級晉升、表彰獎勵、確定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教育培訓等方面優(yōu)先考慮,同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物質獎勵。(記者李志廷)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