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報訊 昨日,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了解到:2月3日上午,秀川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電話報警稱:馬灘中街有人被炮炸了。接警后,秀川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經(jīng)了解,死者劉某在馬灘中街自己家門口燃放禮花彈時因燃放不當,禮花彈擊中頭部,倒地不起,后其家屬將劉某送到蘭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過年,燃放煙花本來是為了增加節(jié)日的氣氛,但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威力較大的禮花彈等煙花。對此,警方提醒公眾,保障煙花爆竹安全要做到“十要十不要”:
煙花爆竹安全之十要
要購買煙花爆竹應該去有許可證的正規(guī)煙火店購買;要購買貼有數(shù)碼防偽標志的煙花爆竹;要放在家中遠離火種或取暖器等火種或發(fā)熱的地方;要選擇安全地點,且平穩(wěn)放置后燃放;要按說明書正確燃放;要由大人燃放;要做到離家時把門窗關(guān)好,防止飛來火種引起家中火災;要把陽臺、平臺、屋頂、天井上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清理掉,預防可燃物引燃后殃及家中;要把外墻處布料等可燃遮陽布、空調(diào)保護布收起來,以防火星引燃;要把外墻上任何開口和孔洞采取封堵措施,防止火星飛入室內(nèi)引起火災。
煙花爆竹安全之十不要
不要到無證攤點、騎車兜售的不法商販處購買煙花爆竹;不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要購買具有傷害性的禮花彈、大型煙花;不要過多的購買煙花爆竹存放在家中,更不允許為非法銷售提供儲存場所;不要在樓上的窗口、陽臺、平臺上燃放,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災;不要將煙花的噴射口對準門窗口燃放,防止火星飛入室內(nèi)引起火災;不要在明文禁止的區(qū)域或路段燃放;不要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合燃放,如棚戶區(qū)、小弄堂、加油站、變電站、燃氣調(diào)壓站附近、高壓線等;不要讓未成年人單獨燃放煙花爆竹;不要將頭部伸向煙花爆竹的正上方點火或察看點燃后熄滅的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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