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訊【記者 趙睿】 前中國足協福特寶公司法人代表邵文忠從公眾視野中消失后,有消息人士透露,邵文忠除了涉嫌經濟犯罪之外,或許還涉及其他案情。
邵文忠曾于2010年8月上旬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不久后被放回,至于他什么時候再次失去自由,有關部門目前還沒有正式披露。不過,外界普遍認為,邵文忠“二進宮”是在謝亞龍等人2010年9月被正式逮捕后。福特寶從2010年9月底實際上是由副總經理劉衛(wèi)東主持日常工作,但法人代表一直還是邵文忠,直到一個多月前,中國足協正式宣布將劉衛(wèi)東“扶正”。
福特寶多年來一直負責中國足協主辦的聯賽與中國之隊的商務開發(fā)工作,曾一度是中國足協的“錢袋子”。邵文忠任職多年,先后效力過王俊生、閻世鐸、謝亞龍、南勇、韋迪等五屆中國足協掌門人,中國足協出現“腐敗窩案”,僅局級干部就有三人落馬,邵文忠深陷其中也不出乎意料,他的案情恐怕比其他涉案人員的更復雜,且涉案金額也將超過其他人。
消息人士指出,邵文忠協助調查后,直到“二進宮”前,曾四處走門路、托關系,企圖讓自己躲過牢獄之災,甚至欲買通某些人士“花錢消災”,但他的這些行為均被警方所掌握。如果這個情況證據確鑿,將會對邵文忠更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