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機一審獲死刑,當庭表示上訴
本報張家界訊 因50元借款,張家界農民田勝明駕車將欠款人撞死后,一路狂奔,連續(xù)撞死撞傷路人,致6死9傷,9輛車及1間房屋受損。10月10日,張家界“5·28”惡意駕車撞人案在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田勝明被判處死刑。田勝明對法院認定的事實和證據無異議,但當庭表示上訴。
田勝明今年44歲,小學文化,是張家界市永定區(qū)農民。今年5月28日他因為50元借款撞死黃某隨后又一路連續(xù)撞人,共造成6死9傷。他被公安機關控制后,警方在其床墊下,搜得仿“五四”手槍1支、制式六四式7.62mm手槍彈8發(fā)。今年8月2日,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田勝明提起公訴。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田勝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外,法院判處田勝明賠償27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243萬余元。
據村民介紹,田勝明以前脾氣還可以。1997年,田勝明從事中巴車運輸,和競爭對手發(fā)生矛盾頭部被打傷。從那以后,田勝明的脾氣就變了。此案開庭時,田勝明在法庭上宣稱:“早就想殺人了,只是沒有找到機會。”
鑒定意見書顯示,被鑒定人田勝明患有腦外傷所致人格改變,對本案應評定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法庭上,田勝明的辯護人要求重新鑒定。對此,法院認為,鑒定程序合法,當庭駁回辯護人請求。記者劉志杰 通訊員屈平
[案情回放] 打牌賭博為50元借款殺人
2012年5月28日10時許,被害人黃某與他人在田家門前打牌賭博,向圍觀的田勝明借了200元現金。圍觀過程中,田、黃二人因出牌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牌局不歡而散。為此,黃某只愿還田勝明150元錢,田便威脅稱如果不全額還錢的話就開車碾死他,黃某沒有理會。田勝明見狀便駕駛自己的自卸貨車,將黃某撞倒并碾壓而過,之后又掉轉車頭再次對黃某實施碾壓,黃某當場死亡。
田勝明將黃某壓死后,沿公路繼續(xù)行駛,一路上見人、見車就撞。造成5人死亡、2人重傷、4人輕傷、3人輕微傷及9輛機動車、1間房屋損毀。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