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壓力選擇上吊自殺
章曙彤一案原定6日進入最后審理階段,當天上午,她的兒子史蒂文因無法聯系到她致電911報案,警方趕到章曙彤位于皇后區(qū)牙買加莊園的家,發(fā)現她已經上吊自殺。據報道,章曙彤在上吊前還企圖以割腕、開瓦斯兩種手法自殺,在沒能成功的情況下,最后選擇上吊自殺。
章曙彤1976年以臺灣交換學生的身份到圣約翰大學攻讀東亞研究所碩士學位,在1992年被委任為該校亞洲研究中心院長,之后擔任副校長。在2010年一次學校的常規(guī)查賬中,發(fā)現章曙彤對數筆資金流向無法作合理解釋,章曙彤隨后遭到調查。2010年9月她被指控犯有欺詐、貪污公款、強迫勞工等罪名,涉嫌至少挪用校方100萬美元。
章曙彤還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給她兒子發(fā)放了近2萬美元“獎金”,用于支付她兒子的法學院學費。隨著她貪污挪用學校公款一案案發(fā),她要挾獲得獎學金的學生充當免費“仆人”的丑聞也隨之曝光。
章曙彤還被指證要求學生做假賬,好讓她從圣約翰大學撈取更多非法收入。
章曙彤一案原定在5日進行結案陳詞,但辯方最終決定于6日繼續(xù)審理,傳喚另一名證人出庭為章曙彤作證,于7日進行結案陳詞。5日出庭時,章曙彤對所有指控供認不諱。負責審理此案的約翰遜法官認為,她之所以在法庭上坦承一切,原因可能是已經決意自殺。
被指是殺害丈夫的第一嫌疑人
章曙彤自殺前一晚,“紐約每日新聞”爆料稱,章曙彤為1990年殺害她首任丈夫蔡瑞豐的第一嫌疑人。
1990年7月20日,時年37歲的蔡瑞豐背部連中三槍,此案的目擊證人,兩名蘇打水送貨員稱,當天上午9:39,他們看到一名年輕的亞裔女子走向蔡瑞豐并向他開火,接下來槍手繞過街口消失在地鐵站內。槍手沒有帶走任何東西,可以排除搶劫可能。
蔡瑞豐被送往醫(yī)院急救,在重癥監(jiān)護室度過了生命中最后的11天。由于喉嚨插管不能說話,蔡瑞豐示意給他一張紙,據消息人士稱,他在紙上寫下了“這是我妻子干的”。
蔡瑞豐還寫到,他的妻子和皇后區(qū)前區(qū)長曼斯的生意往來,后者在1986年的腐敗丑聞中自殺。
根據蔡瑞豐臨死前的指控,章曙彤被認定是此案的主要嫌疑人。但在警方調查過程中,章曙彤對所有指控矢口否認。警方懷疑章曙彤的作案動機是因為蔡瑞豐有婚外情人,但由于缺乏證據調查一直沒有進展。警方還詢問了蔡瑞豐的情婦,據她透露,蔡瑞豐的父親是臺灣一位富有的商人。
章曙彤和蔡瑞豐育有一子史蒂文,目前在夏威夷從事法律工作。章曙彤后來又結過兩次婚,她的第二任和第三任丈夫都曾冒充她的司機領過圣約翰大學的薪金。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