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7月15日訊 據(jù)湖南日報道:7月14日訊 7月12日,溆浦縣溫水鄉(xiāng)黨委正式批復該鄉(xiāng)景山村黨支部大會對黨員韓某作出黨內(nèi)除名的決定,并在全鄉(xiāng)予以通報。景山村村民說這樣不孝無德的人,應(yīng)當清除出黨。
今年45歲的韓某常年在外游手好閑。2011年以來,其父親病故未回家送葬,妻子患重病未予照料,在當?shù)赜绊懞軌?。但由于韓某沒有明顯觸犯黨紀國法,村黨支部只能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未作出組織處置。
今年,溆浦縣被省里列為不合格黨員處置試點縣,縣委在廣泛征求基層黨員意見的基礎(chǔ)上,出臺了“三提議一評議”處置辦法。對具有“不養(yǎng)老撫幼或虐待家庭成員”、“欺行霸市或侵占群眾利益”、“不守誠信或拒不償還借貸資金”等10種情形之一的黨員,采取由10名以上黨員群眾聯(lián)名提議、支部集體研究提議、上級黨委交辦提議3種方式,啟動支部黨員大會,對其實施不合格黨員評議。凡黨員大會不合格票超過半數(shù),即可認定其為不合格黨員,作出限期整改、勸退和黨內(nèi)除名等組織處理,報上級黨委審定、縣委組織部備案,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落實處置。
根據(jù)這一辦法,6月初,景山村10名黨員群眾聯(lián)名向村黨支部提議,對韓某進行不合格黨員評議。經(jīng)支部集體研究,報鄉(xiāng)黨委批準,7月1日召開黨員大會,與會40名黨員全票通過,評議韓某為不合格黨員,支部大會作出了將其黨內(nèi)除名的處理決定。
今年來,溆浦縣先后評議出不合格黨員22人,其中7人被除名??h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王巧蘭說,通過“三提議一評議”,黨組織可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有效提升黨員隊伍的純潔性。(記者 肖軍 黃巍 通訊員 周生齊 吳佳輝)
原標題:父亡不送葬妻病不照料 湖南一不孝無德黨員被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