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被竊聽的縣委書記
文_本刊記者 潘則福 發(fā)自湖南懷化、麻陽
在被治下的3名公職人員在辦公室安裝監(jiān)控、竊聽設備7個月后,湖南省懷化市麻陽縣委書記胡佳武仍未覺察。
這3名公職人員是麻陽縣委督查室工作人員李熠、麻陽縣法院書記員楊凡、麻陽縣公安局綠溪口派出所所長劉陽,均為80后。家屬證實,三人系好友。
今年4月,檢方以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向懷化市鶴城區(qū)法院提起公訴。
7月12日,該案在鶴城區(qū)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據(jù)悉,庭審進行得并不順利。當日的庭審休庭了兩次,三名被告中僅李熠和劉陽被提審。在此形勢下,當日庭審匆忙結(jié)束。
一審將在15日內(nèi)繼續(xù)開庭,而相關(guān)方面將如何回應被告人的質(zhì)疑,值得關(guān)注。當庭,被告人李熠指控,作為本案物證之一的攝像頭系偽證。隨后,李熠指認,本案公訴人彭開澤(音)在取證時對其進行引誘逼供。劉陽的辯護律師提出申請彭開澤回避,并建議立案調(diào)查。休庭后,法庭駁回了這一要求,劉陽的辯護律師退庭。
案發(fā)后,曾有消息稱,視頻中有胡佳武涉嫌受賄的內(nèi)容。當日,備受關(guān)注的視頻內(nèi)容,并未在法庭上播放。
至今,胡佳武仍在麻陽正常工作。因相關(guān)信息披露有限,此案真相尚不明朗。
嫌疑人零口供
檢方指控事實稱,2012年2月初,李熠、楊凡、劉陽在麻陽縣一餐館吃飯時,共同策劃此案。
同年2月底至3月初,三被告人共同購置了竊聽、竊照設備,安裝到一臺與胡佳武辦公室同樣型號的飲水機內(nèi),并由李熠、楊凡對胡佳武辦公室的飲水機進行了替換。3月至10月初期間,對胡佳武進行非法竊聽、竊照。
2012年國慶節(jié)假期,李熠、楊凡再次秘密進入胡辦公室,將安裝有竊聽、竊照設備的飲水機與胡佳武辦公室的原飲水機進行替換。
檢方稱,2012年10月17日,李熠將相關(guān)視頻通過MP4播放給胡佳武看,同時向胡提出了解決三人政治待遇的要求。胡隨后向安全部門報案后,3名嫌疑人被先后控制。
《廉政瞭望》記者獲悉,因事實不清,該案曾于今年2月28日退回公安機關(guān)補充偵查,3月19日經(jīng)補偵完畢又重新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劉陽的妻子獲知,劉陽是3名嫌疑人中,唯一的零口供。
對于目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本案的一名辯護律師認為,存在爭議的事實部分,主要包括是否共同策劃等。
這名律師認為,除了爭議的事實部分,此案證據(jù)方面亦存在問題,但他拒絕透露細節(jié)。
劉陽的辯護律師稱,該案由公安機關(guān)移送檢察院后,他曾與經(jīng)辦檢察官聯(lián)系閱卷事宜,“但對方稱該案涉及國家機密,需領(lǐng)導批準才能閱卷。”
最終,在此案移交法院后,他才完成第一次閱卷。
楊凡的辯護律師周光燦稱,自己在檢察院和法院的閱卷過程未受干擾。唯一不順的是,閱卷中,沒有看到三名被告人偷拍的視頻內(nèi)容。法院方面表示,庭審時才可以看視頻。
如果自己有問題,不敢報案
為核實視頻內(nèi)容,2013年6月30日,《廉政瞭望》找到了麻陽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雷建榮,提出采訪胡佳武。雷建榮以領(lǐng)導出差為由,婉拒了采訪。
不久,《廉政瞭望》記者在麻陽縣委三樓會議室,找到了剛剛開完會的胡佳武,與他有了近10分鐘的對話。
對于本刊的采訪要求,胡佳武表示了拒絕,“你們是一本反腐敗雜志,應該多報道反腐敗的成果。”
在《廉政瞭望》記者的爭取下,胡佳武稱,自己不接受采訪,但可以和記者作為朋友聊幾句。一陣思考后,胡佳武坦言,竊聽事件給他造成了一定的困擾。
此后,胡佳武反復表達了兩個意思:如果自己有問題,不敢報案,也不可能還坐在這里;案發(fā)后,他接受過湖南省紀委的談話。
記者追問湖南省紀委的調(diào)查結(jié)果,胡佳武笑笑,稱不方便透露。
記者又問,“有人認為這個案子因為是你被竊聽,會加碼處理?”
“這個案子判決沒出來,我不發(fā)表看法。我相信司法機關(guān)會公平公正審判。”胡佳武說。
外界傳言,胡佳武把行賄者的錢退了后才報案。對此,胡佳武稱,對這樣的傳言,自己有底氣面對,有關(guān)部門會還其清白。至于自己在麻陽的口碑,他建議記者到民間了解一下。
末了,胡佳武邀請《廉政瞭望》記者在本案一審判決出來之后,“再來采訪,我那時候也許有些話要說”。
竊聽事件發(fā)生時,胡就任縣委書記不到一年。2011年5月,胡佳武從湖南洪江(縣級市)市委書記一職轉(zhuǎn)任麻陽縣委書記。彼此,官方評價稱,胡佳武在洪江任上口碑頗佳。
胡佳武到來后,麻陽官場曾抱有期待。這種期待緣于麻陽官場一度被陰影籠罩。
2008年,麻陽原縣委書記吳才湖因受賄、貪污及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被判18年。吳才湖任內(nèi),跑官成為官場明規(guī)則。
多名麻陽政界人士認為,吳才湖落馬后,麻陽官場的風氣并未改變,胡佳武面對的挑戰(zhàn)仍不小。最新的例證是,2013年1月,麻陽縣兩名干部涉貪被抓后,其所在的單位向縣法院出公函求情。
官場失意者?
在去年年底被先后帶離麻陽后,在公開場合,三名被告的一些同事,以不認識為由,拒絕談論3人。
其實,此前他們的前景不算晦暗。
2007年,劉陽在麻陽縣堯市鄉(xiāng)派出所當普通民警4年后被提拔為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2011年4月7日,劉陽升任縣公安局綠溪口鄉(xiāng)派出所所長。
劉陽妻子回憶,丈夫當時不是以涉嫌犯罪名義被帶走的,“當時縣公安局下的書面通知是劉陽因‘槍彈離身’”。
李熠被帶走的情形,充滿戲劇性。
李熠的家人在麻陽縣城租房開了家服裝店。李熠平時和妻子就住在這家服裝店中。
2012年10月23日下午4時左右,幾名便衣人員搬走了店里的電腦,半個小時后,李熠被辦案人員帶到店里搜查東西。
李熠的妻子曾問李熠到底拍了什么,但李熠當時沒有回答。兩天后,辦案人員在服裝店沙發(fā)墊下,搜到了一個移動硬盤。
1981年出生的李熠大學畢業(yè)后,2001年開始在石羊哨鄉(xiāng)政府參加工作。2004年年底,李熠調(diào)入麻陽縣委辦機要科工作,之后又調(diào)保密局,案發(fā)前在縣委辦督查室工作。
案發(fā)前,在工作11年后,李熠的身份仍是事業(yè)單位人員編制,并非公務員。
李熠的父親說:“我兒子在縣委辦工作8年了,但一直沒解決副科,而一些比他遲進單位的人都被提拔了,他內(nèi)心確實有不滿情緒。”
最后被帶走的是楊凡。楊凡母親記得,楊凡是在一個星期六的早上被帶走的。此前的周五晚上,曾有知情者給楊凡打電話詢問偷拍一事。楊母回憶,兒子答復對方,自己和此事無關(guān),不怕。
1980年出生的楊凡,在2005年經(jīng)過公開招考,考入麻陽縣法院,從事書記員工作。2012年,楊凡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還取得了當年麻陽縣司考總分第一名的好成績。
檢方認為,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三人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84條,應當以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不日即將繼續(xù)的一審,周光燦稱自己將會為楊凡作無罪辯護。
周光燦認為,本案不論事實如何,單純就罪名而言并不成立,上訴罪名要造成嚴重后果才構(gòu)成罪名,但本案并未造成嚴重后果。
事實上,負責此案的相關(guān)部門并非鐵板一塊。消息人士透露,此前曾有觀點認為三人未涉刑案。對三名被告是否提起公訴以及所涉罪名,亦有不同意見。
但最終,李熠、劉陽、楊凡迎來了他們的審判時刻。
原標題:湖南麻陽縣委書記被竊聽偷拍7個月 自認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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