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小販和5任城管局長恩怨

時間:2013-08-02 05:55來源:人民網(wǎng) 作者:丁婷婷 點擊: 載入中...
  大西北網(wǎng)8月2日訊  據(jù)人民網(wǎng)報道,手腳殘疾的水果攤販張海,成了瀏陽城管眼中的“毒瘤”和“釘子戶”。從2007年至今,五任城市管理與行政執(zhí)法局(以下簡稱“城管局”)局長與他進行了N次拉鋸戰(zhàn)。六年來,張海問題成了瀏陽歷任城管局局長的必修課。
  
  不同于一般“城管與小販”故事的是,城管局也曾想方設(shè)法幫小販尋找出路,小販也曾希望依靠城管謀得一個穩(wěn)定職業(yè)??蓢@的是,隨著雙方誠信的破產(chǎn)、容忍度的降低,故事最后,城管還是城管,小販還是小販,怨恨的“罌粟花”正在無邊無際地生長。
  
  引子
  
  164∶1的“戰(zhàn)爭大片”

  
  張海說,他恨不得殺掉城管局局長。
  
  “我一個小小的攤販,賣幾個水果,就變成了‘毒瘤’,變成了黑社會性質(zhì)。帽子戴多高???你說你承受得了不?”
  
  三伏天的瀏陽城,天氣酷熱。張海坐在沙發(fā)上,輪椅放在一邊。他不停地抽著煙,掏出檳榔往嘴里塞,又不時地抬起手擦一把肥胖臉頰上的汗珠,手掌萎縮得像一個七八歲的小孩的手。
  
  雙手雙腳殘疾的張海是瀏陽本地“名人”,因?qū)钩枪艹雒?。?007年至今,他將水果攤擺在老城區(qū)北正中路的繁華人行道上。六年間,市長親自指示,2名副市長、2名人大副主任、5任城管局局長、2個街道辦,還有民政局、勞動保障局、殘聯(lián)、媒體記者,來回幾十上百次,都沒能勸服他放棄這個“非法攤點”。
  
  7月8日,自覺“仁至義盡”的城管局終于“公開宣戰(zhàn)”,在瀏陽論壇上貼出1500字的情況說明,將張海定義為“一個最大的釘子戶”、“城市管理中的一個毒瘤”。
  
  “毒瘤?我是殺人了還是販毒了?我自食其力擺攤,不偷不搶,憑什么說我是毒瘤?”張海激動地揮舞著手臂。
  
  為了徹底根除這個“毒瘤”,瀏陽市給了張海一次規(guī)格頗高的“待遇”。
  
  先是部署方案。7月8日,瀏陽市政府針對張海問題專門召開工作安排會,整整20個單位共同制定一整套7頁紙精確到人的縝密方案,負責管理攤點所在街道的淮川街道辦城管中隊,甚至新辟出兩間辦公室,貼上紅紙“張海問題臨時辦公室”。各方嚴陣以待。
  
  再是輿論攻勢。當日下午4點10分,瀏陽市城管局在“瀏陽論壇”發(fā)布上述“毒瘤說明”,被網(wǎng)友們看成是城管向張海發(fā)出的“公開戰(zhàn)書”。
  
  “正面交鋒”發(fā)生在7月11日上午。164名城管、公安、街道辦等多部門執(zhí)法成員列隊集合,浩浩蕩蕩從淮川街道辦出發(fā),專程對坐在輪椅上正在照常擺攤的張海“強制執(zhí)法”。
  
  164人“兵分十路”。其中:22人專門疏散群眾,給群眾解釋原因;7人用三架攝像機從不同角度無死角拍攝;2人負責敬禮、亮證、宣讀執(zhí)法告知書;22人維持現(xiàn)場秩序;24人站在身后控制張海及親友;20人登記搬運扣押物品;30人在對面超市門口整裝待命,以備不時之需
  
  ……
  
  一切可能發(fā)生的情況都被考慮得細致入微:防止張海鉆入執(zhí)法車車底、防止張海自殘、防止圍觀群眾情緒激動、防止破壞執(zhí)法車,甚至還有一輛醫(yī)療救護車停在現(xiàn)場。
  
  這不是好萊塢大劇,也不是追捕亡命通緝犯,全部部署只針對一人:殘疾攤販張海。“戰(zhàn)果”是城管部門暫扣了張海兩輛板車和水果。整個過程中,張海叼著煙坐在輪椅上,沒有反抗,只是始終拒簽執(zhí)法通知書。
  
  “整治我一個小攤販,需要這樣大規(guī)模?”張海極力壓制著憤怒。有長沙的律師打電話給他,要就城管局的“毒瘤說明”為他免費打官司。有記者約他采訪,他不拒絕也不接受,而是派出相熟的攤販朋友謹慎觀察這些“幫助者”,以辨別他們是否別有所圖。
  
  “我不相信任何人,任何人都不相信。”他反復說。
  
  交鋒

  
  7月13日上午,明晃晃的陽光毫無遮擋地照射在瀏陽市北正中路這條南北向的道路上。北邊是人來人往的烈士公園和中醫(yī)院,南邊過個路口就是熙熙攘攘的菜市場。
  
  這里是小攤販們的天堂。5個算命的、2個點痣的、3個回收手機的……地下服裝貿(mào)易市場門口,一輛板車上碼著水蜜桃、青提和紅提,大剌剌地停放在人行道上,這個攤點就是張海安身立命所在。
  
  這是執(zhí)法行動后的第三天,張海重新把水果攤擺在了原地,兩名城管隊員走過來要求撤攤,他說:“把你們局長叫過來。”兩名城管訕訕離開。
  
  “我就是要把城管局局長釣出來,這么多年我已經(jīng)忍無可忍了。”41歲的張海用力把煙頭彈在地上。
  
  第一任第一次“失信”
  
  張海和城管局的恩怨得從2007年講起,雙方的心理戰(zhàn)、拉鋸戰(zhàn)、煙幕戰(zhàn)已進行了六年。
  
  2007年,張海第一次進城“闖蕩”。他在解放路集貿(mào)市場賣過砧板,也去過殘聯(lián)舉辦的殘疾人招聘會,但沒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張海從小身患“軟骨病”,手腳全部畸形,走路也只能走1公里,招聘的工廠里沒有適合他的崗位。
  
  2007年夏天,聽說市郵政局對殘疾人有優(yōu)惠政策,張海坐在輪椅上觀摩了一家報刊亭十多天,研究學習怎么開個報刊亭,“原來報紙和飲料都是送貨上門的,比較適合我。”他觀察交通和地形,認為中醫(yī)院門口這個地址不錯。
  
  他向殘聯(lián)和社區(qū)提出想法后,得到了肯定和支持,于是去城管局詢問。
  
  這是張海接觸的第一任城管局領(lǐng)導:書記雷某(音)和局長歐某。這次張海對城管的印象很不錯。兩名保安把行動不便的他從出租車門一路攙扶到辦公室,書記和局長立即表態(tài)“一個星期內(nèi)給你解決”,并囑咐他行動不便不要親自來局里,讓工作人員上門找他辦理手續(xù)。
  
  張海大受感動,回來跟社區(qū)主任說,這城管局領(lǐng)導真好。
  
  “說一個星期。我眼巴巴等了7個工作日,我想可能是程序太復雜;等了14個工作日,我想可能是書記局長事情多;誰知等了一個多月,還是沒人來。”
  
  等不下去的張海,再次花10元錢打的到城管局,被告知領(lǐng)導在開會。張海清楚地記得,自己從上午8點10分等到中午12點35分,局長歐某終于出現(xiàn)了,卻告知他中醫(yī)院門口不能擺報刊亭,因為市容科說不行,不合規(guī)矩。
  
  張海想著,既然是制度規(guī)定不允許在中醫(yī)院門口搞,那就算了。他找人借了3萬塊,自己在中醫(yī)院馬路對面頂了個公交公司的小報刊亭做著小生意。
  
  4個月后,怨恨的種子在張海心中悄悄埋下。一個星期一的凌晨3點左右,一輛叉車拖著一個郵政報刊亭擺放到中醫(yī)院門口——這是張海曾經(jīng)想要的位置。第二天一早,張海一開門就看到對面新的報刊亭,打聽得知,亭子是時任城管局中隊教導員胡舟的親戚所開,“不準我開,為什么準城管隊的親戚開?”
  
  當天8點,張海找到歐局長質(zhì)問,局長說,“我現(xiàn)在有事沒辦法”。張海第一次感到被欺騙。隨后,他把自己已沒什么利潤的報刊亭轉(zhuǎn)讓,開始他的擺攤生涯。
  
  “經(jīng)過這個事,我再也不相信城管,他們說什么我都不信。”張海說。
  
  第二任“綏靖政策”
  
  張海的“擺攤史”頭兩年風平浪靜。開攤前,這名堅持要“自力更生”的殘疾人跟著水果攤老板學了近一年的擺攤經(jīng)驗,再跟歐局長打了個招呼:“我擺攤你就不要管我了,我也不會信你了”。
  
  張海認為可能是城管局覺得“虧欠”他的緣故,這名局長在任期間,城管隊員并沒有為難過他,采取“綏靖政策”。
  
  2008年,城管局迎來新局長涂某。張海認為這位新局長“有同情心”,局長沒有強硬收攤,而是叮囑他如果搞衛(wèi)生檢查就配合一下,“他說你也不容易”,“綏靖政策”繼續(xù)沿用。
  
  這兩年時光在城管局的“情況說明”里,表述為“管理部門考慮他情況特殊,也就沒對其違章行為進行處罰。他似乎嘗到甜頭,更因為自己是殘疾人,認為管理部門不會對他的違章行為動真格,逐漸將殘疾當成不服從甚至對抗城管管理的一個武器。”
  
  張海“對抗”的方式是“生意”越做越大,從一輛板車發(fā)展到四五輛板車,并排放在人行道上。
  
  “算一算,一個是他自己的,一個是老婆的,一個是干兒子的,一個是姨妹子的……”城管局工作人員說,張海一個人就算了,竟然把老婆孩子親戚都發(fā)動來擺攤,太出格。張海的姨妹子還在水果攤旁擺起了油炸攤。
  
  “嚴重影響行人通行,對市容市貌造成嚴重影響,且其行為被人效仿,負面作用極大,成為城區(qū)亂擺攤擔一個最大的‘釘子戶’”。“情況說明”里寫道。
  
  在張海的“擴張”勁頭下,意外發(fā)生了。2009年6月,執(zhí)法人員暫扣了他的攤點,他趕到淮川街道辦城管執(zhí)法中隊,將執(zhí)法車的前擋風玻璃砸壞。城管中隊報110,公安局將張海帶走,但并未拘留。
  
  城管局一名科室負責人說,因為張海是殘疾人,情況特殊,瀏陽市公安局還專門請示過長沙市城管局是否可以拘留,得到的建議是“可裁決,不拘留”。最后,張海平安走出派出所,也沒有進行任何賠償,城管中隊自己默默地把車修好。城管方面后來反思,正是這次沒有嚴肅處理,導致張海后來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
  
  這次標志性的收攤、砸車事件使得雙方彼此心存惡感。
  
  第三任你做戲,我做戲
  
  2010年,瀏陽市城管局再換局長。這次上任的局長姜興武被張海折騰得焦頭爛額,甚至被“忽悠”。瀏陽論壇網(wǎng)友、原瀏陽日報攝影記者三戈(網(wǎng)名)見證了城管局集體被忽悠的全過程。
  
  三戈與姜興武私交甚好。一次洗腳時,姜興武提到張海問題,感嘆不知如何解決。三戈建議,采取“疲勞戰(zhàn)術(shù)”和“心理戰(zhàn)”,每天輪番派不同的部門前去做思想工作,“人非草木,孰能無情,總能被感動的。”
  
  6月底,城管局召開幾次專題會議,辦事處、社區(qū)、民政、殘聯(lián)、文明辦3天連續(xù)5次上門,人大副主任也親自出馬,張海終于被“感動”了,答應(yīng)撤攤。剛好城管局內(nèi)部正在舉行KTV大賽,城管局辦公室一合計,決定邀請張海參加活動,順便讓他在這么多人面前“當眾表個態(tài)”。
  
  6月30日晚,根據(jù)三戈的網(wǎng)文記載,張海如約來到明珠演藝廳,“熱淚盈眶地表示:他愿意從北正中路上撤下違規(guī)擺放的水果攤,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投入到創(chuàng)建人民滿意城市的工作中去……”
  
  據(jù)城管局辦公室主任張繼龍回憶,張海還與城管局領(lǐng)導熱情擁抱,聲音哽咽,唱了一首《兄弟》,大家賓主盡歡,很是融洽。7月2日,三戈滿懷成就感地把活動情況發(fā)到論壇,標題為《殘疾人張海在情理感召下終于同意撤下違規(guī)擺放的水果攤》。
  
  不料幾天后,三戈開車經(jīng)過北正中路時,又看到張海和他的水果攤一如既往地待在原地,網(wǎng)友們在論壇上紛紛嘲諷。這件事讓城管局和三戈大煞顏面,下不來臺。
  
  對此,張海說,“我當時就已經(jīng)不相信他們,他們做戲給我看,難道我就不會做戲給他們看嗎?”張海的條件是,撤攤可以,但要給殘疾人一個就業(yè)崗位。
  
  城管們開始想辦法。7月,城管局提出將攤點附近的譚嗣同路攤擔疏導區(qū)最好的位置留給張海,希望他搬到那里去,張海沒有去。張繼龍說,“估計是他擔心市場里競爭大,疏導區(qū)里肯定不如他現(xiàn)在位置的獨家生意好。”
  
  據(jù)張海所言,靠著擺攤他每月能賺四五千。其他人都認為這應(yīng)該只是保守說法,附近水果店的老板表示,每次去進貨時都能看到張海十幾二十箱甚至三十箱地進貨,月收入應(yīng)該上萬。城管部門去送執(zhí)法通知書時,張海攤位上僅香蕉就有17箱。
  
  “他不是一個生活有困難的殘疾人。他每天賺的可比你工資高多了。”城管局工作人員說。正是因為對張海經(jīng)濟情況的估計,使得他們原本對張海的同情心大為減弱。
  
  8月,姜興武表態(tài)城管局干部職工可以集資幾萬元,捐給張海找門面做生意,但未成功。至于原因,城管局的表述是:“由于張海出爾反爾言而無信”;張海的表述則是:“本來要集資6萬元給我的,但局長只當了8個月就調(diào)走了,這個事情就擱置了”。
  
  第四任城管成了“保護傘”

  
  2011年,城管局又換了新局長,這是張海經(jīng)歷的第四個局長,名叫易華堂。當年6月,曹立軍當選瀏陽市長,在經(jīng)過張海攤點時,他特地下車指示:“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好。”
  
  多部門再次開始幫張海找售貨亭位置。“我們滿大街地開車帶著他找,全城隨便選,他看中哪個就是哪個,”張繼龍說,城管局甚至還承諾,你看中哪個告訴我們,我們負責幫你去做亭主的工作,“報刊亭老板的思想工作再難做,也不會比張海的工作難做。”
  
  據(jù)城管局副局長陳昌清描述,張海提出想要最早沒得到的那個報刊亭,就是胡舟親戚的那個。城管局讓胡舟給親戚做工作,對方愿意讓出報刊亭,“但張海提出,要求把報刊亭從中醫(yī)院旁邊挪到中醫(yī)院正門口,中醫(yī)院強烈反對,醫(yī)院曾為了豎起招牌,花大價錢拆了門口一排房子,怎么可能再讓一個售貨亭擋?。?rdquo;
  
  隨后,城管方面提出在北正中路紅樓與農(nóng)行交接處擺放售貨亭,“上午他答應(yīng)了,下午他反悔了。”陳昌清說。城管局方面估計,張??赡苁侵形缛タ戳司唧w位置后反悔。
  
  事情就這么一來二去地拖延著。城管方面認為是張海“故意找借口”,不想放棄這個賺錢的擺攤點;張海認為是城管“不夠誠意”,沒有真心想幫他解決問題,“總不能讓我搬到一個賺不到錢的地方吧?”
  
  時間走到2012年,城市管理中心下移到街道辦,街道辦開始接手張海問題,雙方終于達成方案:將售貨亭設(shè)在步行街處,并籌資3萬元補助張海。這已經(jīng)是第N次選址了。
  
  6月份亭子安排好,張海也拿到了3萬元,問題又產(chǎn)生了。附近商戶認為售貨亭阻擋道路,集體聯(lián)名上訪,“投訴信遞到了市政府辦公室、市人大”,還把張海從隔壁服裝店接的電線拔掉,張海沒辦法焊接卷閘門,只好每天早晚和妻子把貨物在出租房和亭子間搬來搬去,極為辛苦。張海說,原本城管局給他承諾接好電裝好門,后來卻屢屢失信。城管說,我們好多次給商戶做工作,商戶硬是不肯,我們沒辦法。
  
  為了讓張海接到電,城管局甚至在張海的亭子旁安置了一個城管執(zhí)法亭,讓他可以從亭子里接電。“我們還要怎樣做?我們已經(jīng)仁至義盡了。”張繼龍說。甚至,城管局被周邊商戶認為是張海的“保護傘”,擔負著罵名。
  
  商戶們隔三差五就要去找找張海的麻煩。去年臘月,矛盾全面爆發(fā),張海先是去淮川街道要求接電做卷閘門未果,后又與執(zhí)法亭內(nèi)城管因燒烤攤位越界擺放產(chǎn)生沖突,張海憤而出走,重回北正中路擺攤。
  
  “亭子批復時我就找局長反映,這個地點一是阻礙交通影響市容,二是郵政報刊亭賣報紙改成售貨亭賣燒烤本身就不合規(guī)矩,壞的先例一開,影響將很壞,”陳昌清說,但是易華堂為快速解決張海問題,還是破格批復同意。沒想到,這種“特事特辦”并沒能帶來想要的好結(jié)局。
  
  此番折騰后,城管方面再也不相信張海,心灰意冷;張海再也不相信城管,認為城管屢屢失信。
  
  第五任“攻心戰(zhàn)”搬出父母
  

  兩個多月前,新的城管局局長唐洪勝上任了。這次城管局拋棄了前四任的容忍路線,改走強硬路線,選擇“強制執(zhí)法”的方式解決,于是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新官上任要燒火嘛。”張海嘲諷說。
  
  “強制執(zhí)法”前,城管局還嘗試過“親情戰(zhàn)術(shù)”,但遭遇失敗。
  
  張海有位兄長在瀏陽市某局擔任副局長,就在城管局樓上辦公。執(zhí)法前些天,城管局人員噔噔噔跑上樓想找這位副局長去說服他弟弟,副局長表示:“他不聽我的,我都拿他沒辦法。”城管人員只好又灰頭土臉下樓來。
  
  兄長那邊碰到“軟釘子”,城管局轉(zhuǎn)戰(zhàn)父母。“7·11”執(zhí)法當天,城管局通知了張海農(nóng)村老家七寶山鄉(xiāng),鄉(xiāng)政府十多人開車找到張海父母,讓父母做張海撤攤的思想工作,當晚,年邁的父親打電話給張海,電話里哭聲不止。“我跟他們說我兒子只是賣幾個水果,不偷不搶,他們怎么能這樣呢?”張海父親對記者說。
  
  城管執(zhí)法前的“親情戰(zhàn)術(shù)”讓張海極為反感和怨恨,他放棄了一貫的“非暴力不合作方式”,持久的平衡和默契被打破。
  
  張海聽到父親的哭聲,心酸氣憤得快爆炸了。他選擇的對抗策略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第二天一早,他一個人找到城管局局長的家里,同樣客客氣氣地跟局長老父母談。“他們找我爸媽,我就找他爸媽。”
  
  張海的行為在城管局看來是赤裸裸的“威脅”。辦公室工作人員憤慨地說:“我們政府去找他父母是政府行為,是做思想工作,他個人找到我們領(lǐng)導家里,這意義能一樣嗎?”
  
  7月13日,短短幾十分鐘內(nèi),張海三次提到廈門縱火案,“包青天?這世上沒有包青天。我本來想走正路,你硬要逼我走廈門那個案例,你說我有多痛苦?誰想這個樣子天天被趕來趕去?”
  
  暴力的宣泄欲望已籠罩在張海身上,他打算把城管局局長“釣”出來對付。同時,他也在考慮奪回失去的“輿論陣地”,正在籌備像城管局一樣在瀏陽論壇上的發(fā)帖說明。“你看著我寫,我親自寫!”他有股破釜沉舟的悲壯。
  
  可是還沒來得及發(fā)帖,7月16日上午,張海再次遭遇執(zhí)法城管。他和妻子合力推著輪椅,奮力撞向了執(zhí)法城管,兩名隊員倒地,其中一人因仰面頭部著地,現(xiàn)正在醫(yī)院接受腦震蕩觀察。張海被帶往派出所。
  
  “張海就是個無賴,根源就是他舍不得擺攤的高利潤。”城管局憤憤不平。但六年來各種方針路線都試過,城管局貌似已沒有足夠的智慧來妥善處理好這個“燙手山芋”了。
  
  分管執(zhí)法的城管局副局長陳昌清坦言處理中的權(quán)衡糾結(jié):“張海確實應(yīng)該特殊對待,因為他是殘疾人;但又不能太特殊,因為殘疾人并不止他一個,瀏陽還有5000多重癥殘疾人,只對他特殊,其他殘疾人同樣要求怎么辦?”
  
  尺度的拿捏讓城管局頭疼。“具體怎么辦,我們還要和其他部門再商量。”陳昌清說。
  
  這場恩怨糾葛,似乎將要無休無止地進行下去。
  
  原文鏈接:http://news.sina.com.cn/s/2013-08-02/040127838994.shtml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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