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0月2日訊 近日,麥積區(qū)法院花牛人民法庭以調解的方式審結了一起追索勞動報酬案件,原告李某順利的拿到了1000元的勞動報酬。
原告李某,年過五十,以在工地打些散工為業(yè)。2012年,原告李某經人介紹到被告劉某的工地上打工。工程結束后,經結算,被告劉某應向原告支付1000元的工資,但被告沒有及時的向原告李某支付該筆工資。后李某多次催要,劉某都拒不支付,李某無奈之余起訴到法院。
雖然該案原告的訴訟請求只有1000元,但鑒于該案涉及到農民工工資,麥積法院花牛法庭非常重視,立即通知被告劉某到法庭應訴。被告劉某應訴時態(tài)度蠻橫,并且出言不遜。在案件開庭審理時,被告劉某仍然堅持不向原告支付工錢,并拒絕接受法庭調解。
承辦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實的情況下,考慮到原告李某急需以此筆工錢來維持生活,并且該案的標的不大,如果判決,就會涉及到強制執(zhí)行的環(huán)節(jié),需要原告李某再花費時間和費用,必然給原告李某增加不必要的訴訟成本,造成當事人的訟累。于是,及時聯(lián)系了被告劉某所在地的鎮(zhèn)政府,并找到劉某所在村委會擔任村支書的劉某的兄長。辦案法官以此為突破口,先后兩次到劉某和其兄長家,并動用了多方力量,做了大量工作,終于做通了被告劉某的工作。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被告劉某當庭將1000元工錢支付給了原告李某,使得案件圓滿審結,達到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雙贏。
麥積區(qū)法院高度重視農民工討薪案件,投入大量力量辦理此類案件,一直強調農民工討薪案件必須快速、及時的審結?;ㄅ7ㄍピ谵k案過程中,逐漸摸索出一套審理此類案件的方法,即多下功夫,全面了解情況,通過被告所在地政府、村委會及親戚朋友這一中間環(huán)節(jié),動員多方力量解決討薪案件,形成一種多方聯(lián)動的機制,及時幫助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