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調整明年高考招生加分政策 奧賽省級賽區(qū)一等獎不再加分

時間:2013-12-17 07:52來源:大西北網 作者:許麗 點擊: 載入中...
  大西北網12月17日訊   昨日,省招辦發(fā)布2014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加分項目政策,與往年不同的是,2014年我省結合實際,對部分照顧加分項目予以調整,其中包括奧賽照顧加分項目;體育競技類照顧加分項目及省教育廳評定的地方性照顧政策等。
  
  根據相關規(guī)定,2014年普通高考,我省將調整奧賽照顧加分項目:取消奧賽省級賽區(qū)一等獎照顧加分項目,保留全國奧賽決賽一、二、三等獎加分項目,分值10分;調整體育競技類照顧加分項目(體育特長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tǒng)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應屆畢業(yè)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將甘肅省教育廳評定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調整為地方性照顧政策,分值10分。
  
  此外,根據教育部所規(guī)定的照顧政策項目包括: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按中辦發(fā)[2000]28號和教基[2001]1號文件評選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及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tǒng)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者,按體育特長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7.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8.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9.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10.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1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享受優(yōu)先錄取。
  
  1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民族自治縣和民族鄉(xiāng)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13.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省招辦提醒,以上項目中第1至6條只適用于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甘肅省地方性照顧政策項目: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fā)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者,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三等獎或者省級競賽一等獎者,報考省內(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qū)聯賽一等獎者,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fā)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證書者,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長期居住在民族自治縣、民族鄉(xiāng)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6.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報考省內院校(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以上項目中第1至4條只適用于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同時,各類考生享受照顧加分在錄取時不累計,只加一項最高分。預科生、定向生、三校生、高水平運動員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
  
  (記者許麗)
  
  另據蘭州晨報報道(首席記者魏娟)12月16日,省招辦下發(fā)了《2014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照顧政策項目分值的通知》,2014年我省高考照顧加分項目較往年有部分調整,取消奧賽省級賽區(qū)一等獎照顧加分項目,保留全國奧賽決賽一、二、三等獎加分項目,將甘肅省教育廳評定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調整為地方性照顧政策,分值10分。
  
  據了解,我省2014年高考招生照顧政策分為教育部規(guī)定照顧政策和甘肅省地方性照顧政策兩部分。省招辦規(guī)定,各類考生享受照顧加分在錄取時不累計,只加一項最高分。預科生、定向生、三校生、高水平運動員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
  
  政策解讀
  
  2014年高考照顧政策調整項目
  
  1.調整奧賽照顧加分項目:取消奧賽省級賽區(qū)一等獎照顧加分項目,保留全國奧賽決賽一、二、三等獎加分項目,分值10分;
  
  2.調整體育競技類照顧加分項目(體育特長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tǒng)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應屆畢業(yè)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3.將甘肅省教育廳評定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調整為地方性照顧政策,分值10分。2014年之前,獲得省級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在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后,報考省內外院校均可獲得20分的加分照顧。
  
  教育部規(guī)定照顧政策項目
  
  1.高中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高中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者,文化課加10分。
  
  3.高中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文化課加10分。
  
  4.高中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文化課加10分。
  
  5.高中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文化課加10分。
  
  6.高中參加重大國際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及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tǒng)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者,按體育特長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7..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文化課加10分。
  
  8.烈士子女,文化課加10分。
  
  9.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文化課加10分。
  
  10.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文化課加20分。
  
  1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享受優(yōu)先錄取。
  
  1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民族自治縣和民族鄉(xiāng)的少數民族考生,文化課加20分。
  
  13.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第1至6條只適用于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甘肅省地方性照顧政策項目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fā)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者,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三等獎或者省級競賽一等獎者,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qū)聯賽一等獎者,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fā)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證書者,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長期居住在民族自治縣、民族鄉(xiāng)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6.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省內院校包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第1至4條只適用于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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