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舉報重大假劣商品銷售最高可獲獎勵3萬元
大西北網(wǎng)6月24日訊 據(jù)蘭州晨報報道:6月23日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該局近日出臺的《舉報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規(guī)定,對舉報重大銷售假冒偽劣行為并經(jīng)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案件實際執(zhí)行罰沒金額10%的獎勵,單個舉報行為最高可獲3萬元的獎勵。
據(jù)悉,《辦法》規(guī)定了六類舉報屬于獎勵的范圍,其中包括:舉報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商品行為的;舉報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商品行為的;舉報銷售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銷售和過期、失效、變質商品行為的;舉報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商品行為的;舉報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行為的;舉報其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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