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1月16日訊 刑滿釋放人員劉軍、張洪偉凌晨時分四處溜達,專門爬窗入戶盜竊財物。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中,兩人三年時間作案12起,雖作案不算頻繁,但涉案總價值高達35萬余元人民幣。昨日,劉軍、張洪偉涉嫌盜竊案在蘭州中院開庭審理時,兩名被告人承認自己的盜竊行為,但究竟偷了什么、值多少錢,他們自己也記不清了。
A案情
翻窗入室偷錢偷首飾偷紀念冊
年過四旬的劉軍和張洪偉均是刑滿釋放人員。1999年3月,劉軍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張洪偉于2000年12月因搶劫罪被判入獄7年。刑滿釋放后,曾經(jīng)相同的經(jīng)歷讓二人走到了一起。
據(jù)起訴書指控,劉、張二人第一次實施盜竊是在2012年1月上旬一天的凌晨1時許,二人攜帶液壓鉗、活動扳手、手鉗、螺絲刀、繩子等,竄至城關(guān)區(qū)火車站西路74號樓下。張洪偉負責放哨,劉軍則攜帶工具翻窗進入501室,盜竊人民幣1502元、歐元40元、1988年至1998年郵票集郵冊一本、佳能相機、黃金首飾、名牌手表以及玉器玉鐲等物。得手后的劉軍將贓物變賣后揮霍。經(jīng)城關(guān)區(qū)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涉案總價值34678元人民幣、40元歐元。
2012年5月上旬的一天凌晨,劉軍、張洪偉用上述相同方法竄至城關(guān)區(qū)廣場北路33號,將202室防護欄剪斷翻窗入室,盜竊人民幣31500元、熊貓銀幣8枚、郵票18本(1991年至2008年)、四方聯(lián)猴票一本、千足金算盤一個、玉器戒指首飾若干。經(jīng)鑒定,涉案總價值100599元人民幣。
之后,劉、張二人不定期實施盜竊犯罪,最后一起盜竊案實施于2014年2月上旬的一天凌晨2時許。在城關(guān)區(qū)民主西路260號,張洪偉放哨,劉軍攀爬至301室窗戶,用液壓鉗將防護欄剪斷翻窗入室,偷得加元10萬元、美元83500元,以及3塊金條(重30克)、兩塊銀條(40克)、4個銀幣、琥珀項鏈吊墜、虎眼石手串、和田玉把件等價值26314元的貴重物品。
B指控
盜竊12起涉案總價值35萬余元
據(jù)指控,2012年1月至2014年2月間,二人共盜竊12起。盜竊物品除了現(xiàn)金、首飾、數(shù)碼產(chǎn)品外,二人還對各類紀念冊、玉器情有獨鐘,例如全國通用糧票五市斤300張、三市斤300張、甘肅省通用糧票、香港回歸紀念幣、龍幣金幣、雞血石手鐲、彌勒佛形玉石掛件、和田玉平安扣等等頗有收藏價值的東西。根據(jù)計算,12起盜竊案總涉案價值高達35萬余元人民幣。
1月15日,此起盜竊案在蘭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時,兩名被告人對指控罪名與犯罪事實均無異議,但究竟偷了何物、價值多少,二人稱自己也記不清了。據(jù)悉,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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