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出臺禁毒工作責任追究辦法 強化“一把手”禁毒責任
《貴州省禁毒工作責任追究辦法》10月13日起正式實施,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guān)部門的禁毒工作職責,對工作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
據(jù)悉,追究辦法堅持責任與職能相適應以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lǐng)導是禁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qū)禁毒工作負總責。責任追究采取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約談、取消評選受獎資格、不得提拔和交流重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等五種方式。此外,辦法還規(guī)定了各類具體的責任追究情形以及對應的可操作性措施。
警方數(shù)據(jù)顯示,2015年1至8月,貴州共破獲毒品犯罪案件1750起,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36%,其中特大案件166起,重大案件143起;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2228人,繳獲各類毒品163.6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