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2012年10月,武漢市城管委聯合市文明辦、市交委、市交管局等單位,發(fā)布了《關于對車窗拋物不文明行為舉報獎勵的實施細則》,對有效抓拍到車窗拋物行為的市民,每例獎勵100元。日前,武漢市城管委取消了車窗拋物有獎舉報活動。這項實行3年多的政策為何被取消?記者就此采訪了武漢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
收到舉報5000多件,處罰到位僅531件
去年6月30日,武漢市城管委召開新聞通氣會,宣布對2年來市民舉報的1532起未接受處罰的“車窗拋物”展開罰款集中追繳。其中,涉及武漢市本地車輛的有931起,外埠以及登記信息不全的車輛有601起。
在這次“集中追繳”過程中,武漢市城管委要求,對仍未接受處罰的車窗拋物車輛及車主,由車主戶籍所在地的區(qū)城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并追繳罰款,追繳情況將納入各城區(qū)大城管考核。同時,對部分外地車輛進行掛網曝光,車窗拋物有獎舉報專班將根據追繳的情況,對剩下的車窗拋物舉報案件集中啟動司法程序追繳。
武漢市城管委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截至2015年8月31日,共收到車窗拋物舉報5366件,累計有3701人參與舉報,目前已發(fā)放有效舉報獎勵4341件。“但處罰到位只有531件,其中主動接受處罰才221件,剩余310件為城管部門集中追繳到位”。
“有獎舉報沒有完全取得我們預期的效果,促使我們下決心取消。”武漢市城管委副主任朱建華說,實行有獎舉報是希望吸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共同監(jiān)督車窗拋物不文明行為,“但通過舉報實際核查發(fā)現,獎勵出現了集中在個別人員身上的情況,也就是有人專門抓拍、跟拍車窗拋物行為。”
“另一方面,城管部門也無法對車窗拋物的被舉報者進行有效處罰。”朱建華坦言,為了催繳50元罰款,城管部門曾經采取過曝光、上門舉牌等催繳手段,但成效并不顯著。“我們用了一些吸引眼球的手段,主要目的就在于營造全社會監(jiān)督車窗拋物的氛圍,向公眾傳達政府整治不文明行為的決心。”
“其實,大部分違法車主都是私家車主,公車極少。”朱建華表示,該舉措實施三年多來,全市車窗拋物行為大幅減少,困擾城市管理多年的隨手亂扔的陋習得到遏制,文明出行已成為廣大市民的良好習慣。“我們認為,有獎舉報雖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還不夠。”
取消有獎舉報也是嚴格落實依法行政之舉
據記者了解,取消“有獎舉報”措施,也是落實依法行政和權力清單之舉。2015年上半年,武漢市政府辦公廳發(fā)出通知要求清理調整市級權力清單;武漢市城管委法制處在其上報市法制辦的《武漢市城市管理執(zhí)法局權力事項匯編》中表示,“按照《關于對車窗拋物不文明行為舉報獎勵的實施細則》開展的有獎舉報車窗拋物活動,因無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依據,被列為我委權力清單的取消事項。”武漢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說。
當年之所以實行這項舉措,是因為車窗拋物不僅增加了清掃保潔成本,更威脅行人人身安全。“有獎舉報,算是我們?yōu)檎诬嚧皰佄锖透呖諕佄锏囊环N突破和創(chuàng)新,希望社會和輿論對城管部門多一些寬容和理解。”朱建華表示。
而對于取消有獎舉報,也有武漢市民不理解。武昌區(qū)東湖景園社區(qū)居民李正賢認為,有獎舉報能夠調動百姓參與積極性,“希望以后能通過其他方式,比如發(fā)放榮譽證書等手段,激勵更多人自覺監(jiān)督車窗拋物不文明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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