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甘肅代表團全體會議向媒體開放。 新華社記者 陳建力 攝
大西北網訊 昨日上午,全國人大甘肅代表團舉行全體會。會后,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路志強接受新京報專訪,回應“武威警方1月7日抓獲《蘭州晨報》記者張永生”一事,詳解檢方調查組的調查經過和調查結論。
已核查到張永生涉嫌4起敲詐勒索
路志強說,武威警方控制記者張永生一事發(fā)生后,社會輿論廣泛關切。為此,從省檢察院和蘭州市檢察院共抽調35名調查人員組成調查組,并邀請2名全國人大代表及律師身份的特約檢察員和記者身份的人民監(jiān)督員各1名參與,最終形成調查結論。
路志強說,張永生目前共有核查證實4起涉嫌敲詐勒索事實,這4起都有證人證言及同步錄音錄像相互印證,本人也供認不諱,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4起事實不只是針對政府部門,所認定的共計5000元的涉案款也全是現金。
路志強說,這4起涉嫌敲詐勒索的事實時間跨度從2009年到2015年。這些事實有群眾舉報的,也有他自己交代的,其中涉嫌的案情不止這4起。檢察機關認為這4起證據確鑿可以公布,其他尚需進一步查證的,沒有對外公布。目前對張永生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涉嫌嫖娼事實不清,領國家賠償1098元
路志強表示,張永生最開始以涉嫌嫖娼被抓,省檢調查中也已對此作出結論:張永生涉嫌嫖娼事實不清。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對當事責任民警予以處理,其中對參與抓捕的民警停止執(zhí)行職務。
有媒體稱張永生在采訪途中被抓不是事實。路志強說,調查組調取了錄像和證人材料,看了洗浴中心的錄像,張永生確實是1月7日在洗浴中心被抓。
武威當地公安機關已作出國家賠償,賠償1098元,張永生在取保候審后不久就已經領取。
對于當時“共有三名記者被警方控制,社會輿論認為當地是有所準備對付記者”的說法,路志強說,通過核查了解到,武威市在春節(jié)前對涉黃賭毒的場所進行集中整頓是例行的、正常的執(zhí)法活動。基層民警可以跨警種執(zhí)法,因此當時抓張永生的是當地刑警。對于另外兩名記者被抓的情況,路志強說,那兩名記者在公安機關調查后就被釋放,未被批捕,因此他們也未做重點核查。
檢察機關督促警方抓緊辦案
路志強說,張永生案當地仍在繼續(xù)偵查,檢察機關也督促武威涼州公安分局抓緊辦理。
對于有關媒體報道張永生被疲勞審訊的問題,路志強說,張永生本人沒有反映,核查中也沒有發(fā)現相關的事實和證據。
“檢察機關的核查結論是比較客觀的,我們核查時從省院和蘭州市檢抽了35名檢察官,不允許武威任何人員和調查組接觸,并讓人大代表參與。我們就是要對事實負責。”
路志強說,對于張永生6年涉嫌敲詐勒索5000元是不是少了的問題,社會應該有個正確認識,“現在都要依法辦事,根據最高法和最高檢關于敲詐勒索的有關法律依據,敲詐2000元到5000元就屬于數額較大。利用或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人員(身份)的,數額減半。因此,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已夠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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