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東陵雙妃園寢。京華時報記者陶冉攝
大西北網訊 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河北清東陵半年之內兩次被盜,引發(fā)社會關注。昨天,京華時報報道了清東陵兩次被盜約談后的整改情況,安保巡防制度不科學、技防力量薄弱成為導致文物被盜的主因。
圍繞清東陵失盜案以及當前文物安全形勢,京華時報記者專訪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清東陵兩次被盜暴露出地方政府的文物安全責任意識不強,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問題。下一步,國家文物局將推動各地,特別是文物資源豐富的地區(qū)盡早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同時,力爭“十三五”期間,基本解決包括清東陵在內的文物高風險單位的技術防范問題。
□關于清東陵
清東陵案件尚未偵破
京華時報:能否介紹→下國家文物局目前掌握的清東陵再次被盜情況?案件偵破進展如何?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今年5月17日下午,清東陵工作人員在巡查中發(fā)現(xiàn)昭西陵隆恩殿臺基上一個約50厘米高的石柱柱頭丟失。當?shù)毓矙C關當天下午對案發(fā)現(xiàn)場進行了勘察。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待失竊文物追回后,即可組織修復。
京華時報: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短時間內兩次被盜,這種情況十分罕見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反映出當?shù)厝嗣裾拖嚓P部門管理水平亟待提高,責任意識亟待加強,吸取教訓不夠深刻,雖然進行了整改工作但仍然存在很多問題。責任追究不到位,敷衍了事,避重就輕,未真正觸及問題實質;案件調查不到位,深挖不夠,延伸不足,未深層次分析連續(xù)被盜的根源,形成有效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的措施。整改措施不到位,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未堅持問題導向,從體制、機制上查找問題,厘清責任,健全機構,充實人員,建立完善的安全責任體系。
□責任追究
推動各地將文物安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京華時報:去年清東陵被盜時國家文物局就約談了唐山有關部門,但是就在落實約談整改過程中,又發(fā)生了案件。如何確保約談的整改內容落到實處?除了約談,從制度層面是否有其他舉措對類似情況進行處理?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去年溫僖貴妃墓被盜之后,已經追究了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但責任追究不到位。責任落實肯定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今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就提出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文物保護主體責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責任評估機制,每年對本行政區(qū)域的文物保存狀況進行一次檢查評估,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因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并造成一定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京華時報:會否推動全國各省份將文物安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的目標。也希望各地把文物安全與執(zhí)法工作放在應有的位置加以重視,盡早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特別是文物資源豐富的地區(qū)。
□盜墓情況
利用互聯(lián)網組織犯罪成趨勢
京華時報:文物被盜從全國來看是什么情況?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2015年,國家文物局接報文物被盜竊、盜搶案件29起,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被盜掘案件83起。接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fā)生安全案件(事故)22起,其中古遺址、古墓葬被盜掘案件11起,文物保護單位被盜竊案件5起,接報文物收藏單位被盜案件1起。盜竊、盜掘文物案件仍然頻發(fā)。當前古墓葬被盜掘、文物建筑構件和附屬文物被盜賣情況較為嚴重。去年,接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fā)生盜竊、盜掘案件比2014年增加了3起,河北清東陵、河南洛南東漢帝陵等帝王陵寢和河北獻縣漢墓、湖北馬山墓群、廣東唐氏墓群等重要古墓群相繼發(fā)生被盜掘案件。所以說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仍是長期艱巨任務。
京華時報:為什么盜掘墓葬、盜賣文物屢禁不止?犯罪形式有哪些新變化?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文物犯罪形勢非常嚴峻。一方面,我國文物資源點多、面廣,易遭受文物犯罪案件侵害的文物主要為分布于鄉(xiāng)村、深山、草原、沙漠、水下的古遺址、古墓葬、石刻、沉船或者無人看護的長城、古建筑等,這些文物的保護機構不健全,看護人員短缺,保護措施不足,防范難度大;另一方面,受高額利潤驅使,文物犯罪手段不斷升級,作案愈加隱蔽,犯罪職業(yè)化、團伙化、智能化趨勢明顯,盜竊、盜掘、倒賣、走私文物犯罪活動時有發(fā)生。當前出現(xiàn)了利用互聯(lián)網實施組織和聯(lián)絡文物犯罪,跨地區(qū)團伙作案,或者多團伙在同一地區(qū)同時或交叉作案等趨勢。
□應對舉措
文物犯罪信息跨區(qū)域共享
京華時報:面對這種新形勢,在打擊盜掘墓葬、盜賣文物方面如何應對?未來如何避免?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針對當前的文物犯罪形勢我們正在進行深入研究。此前國家文物局會同公安、海關部門,建立了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聯(lián)合執(zhí)法長效工作機制。公安部、國家文物局連續(xù)在全國重點區(qū)域部署開展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督辦大案要案,我們設立了“全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可以共享溝通涉文物犯罪相關信息,同時,國家文物局與海關總署不斷加強文物進出境監(jiān)管和走私文物查緝力度,與國家海洋局、海警局開展管轄海域內聯(lián)合執(zhí)法巡航。前不久,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專門召開會議安排部署下一階段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重點方向和任務,要求各地文物公安部門全面加強和完善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機制,強化跨部門、跨區(qū)域協(xié)調配合;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不斷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措施,將偵辦涉及文物犯罪的大案要案作為重中之重,將打鏈條、打團伙作為核心任務。有案必破,力爭快偵快破;加強信息共享和信息溝通,充分利用和共同維護好“全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
京華時報:“全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在現(xiàn)實中如何發(fā)揮實戰(zhàn)作用?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這是公安部和國家文物局共同設立的收集分析研究文物犯罪信息的機構。建立了一套龐大的數(shù)據(jù)登錄系統(tǒng),面向全國各級公安機關,可以把已經掌握的人員、事件、文物犯罪信息錄入系統(tǒng)之后共享,比如丟失文物、在逃人員等信息可以跨區(qū)共享。未來要進一步強化數(shù)據(jù)登錄和數(shù)據(jù)分析,數(shù)據(jù)越充分實戰(zhàn)能力越強。
京華時報:效果怎么樣?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取得了一定成果,震懾了犯罪,去年公安部、國家文物局聯(lián)合督辦破獲了一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比如遼寧省朝陽市“11·26”系列盜掘古文化遺址倒賣文物案,抓獲12個團伙的涉案犯罪嫌疑人220人,扣押涉案文物2063件(套)。
□未來工作
將增強清東陵技防支撐
京華時報:下→步提升文物安全還將有哪些舉措?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文物安全工作是屬地人民政府的責任,必須充分依靠當?shù)卣臀奈?、公安等相關部門以及人民群眾的力量,要進一步創(chuàng)新文物安全監(jiān)管模式,繼續(xù)推動各地加強文物安全監(jiān)管隊伍,增加安全保衛(wèi)人員。同時,積極推動地方人民政府不斷提升低級別不可移動文物的安全防護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機結合,實時與遠程監(jiān)控相輔相成的文物安全防護體系。下一步我們會將團伙犯罪、集團犯罪作為打擊重點,將盜掘盜竊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作為重要內容,適時開展重點區(qū)域、重點領域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有效遏制文物犯罪高發(fā)勢頭。
京華時報:清東陵1961年被列入第→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護設施方面會有投入嗎?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國家文物局在制訂文物事業(yè)“十三五”規(guī)劃中已經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古遺址、古墓葬石窟寺等高風險單位安全防范設施建設列為重要任務。下一階段,我們將通過風險分析,力爭在“十三五”內將高風險的文物技術防范措施基本妥善解決。清東陵肯定會增強技術防范的支撐,整改措施里有這方面內容,這是構建人防物防技防有機結合的文物安全防控體系所必需的。資金投入是雙方向的,一方面類似清東陵這樣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可以申請中央支持,同時地方財力也應該向文物安全方面傾斜。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