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坐11年冤獄申635萬賠償 法院領導鞠躬道歉

時間:2016-09-02 08:06來源:大西北網-西安晚報 作者:王曉英 劉瑾 點擊: 載入中...

商洛市中院副院長方學民等人向柯長桂鞠躬道歉。記者 翟小雪 攝

  大西北網訊  昨日(1日)下午,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柯長桂申請國家賠償案聽證會,就再審改判柯長桂無罪申請國家賠償一案舉行聽證??麻L桂及其兒子蔡乾鵬、代理律師胡超奇,與商洛市中院組成的賠償委員會就賠償等事宜進行聽證。

  “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我們代表法院向柯長桂道歉。”昨日下午3點30分,聽證會正式開始,作完簡短的情況說明后,在媒體及參加聽證會的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下,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賠償委員會主任方學民,賠償委員會副主任周世安,賠償辦主任李軍宏等向柯長桂當面鞠躬道歉,拿到無罪判決書時都能保持冷靜的柯長桂當場流下眼淚,在兒子蔡乾鵬的長久勸說下,情緒才平復下來。

  聽證會上,商洛市中院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賠償法律依據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柯長桂及其委托代理人胡超奇陳述了賠償的具體項目和請求,還就賠償方式、事項、數額進行了協商。

  商洛市中院向在場媒體表示,柯長桂于2016年8月16日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后,商洛市中院當日立案。賠償辦公室受理該案后,調取了原偵查、一二審、申訴、再審卷宗16卷,及時進行閱卷審查。8月26日,法官到柯長桂老家田豐村進行了走訪調查。方學民表示,商洛市中院將于近期就該案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

  案情回顧

  2002年6月3日,商洛市柞水縣曹坪鎮(zhèn)田豐村村民郝延林死在路邊。商洛警方認定嫌疑人為柯長桂。2003年12月9日, 商洛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柯長桂死刑。經過上訴,商洛市柞水縣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柯長桂有期徒刑15年。其家人此后的申訴也被商洛中院駁回。2015年10月,陜西省高院決定由商洛中院重審此案。2016年7月,柯長桂拿到了無罪判決書。2016年8月,柯長桂正式提起國家賠償,對她蒙冤入獄的11年9個月零2天共計索賠6350901.8元。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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