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滑雪場安保缺陷:雪質不合格等影響游客人身安全

時間:2017-02-07 08:03來源:大西北網-人民日報 作者: 點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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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西北網訊  滑雪引發(fā)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七成案件責任范圍存爭議,九成以上受傷者為初學者?;┦鹿识喟l(fā)的原因,既有經營管理者管理不到位、救護不及時,也有滑雪者水平有限、不守規(guī)則。法官提示,滑雪者應提高風險意識,量力而行;滑雪場經營管理者要提高安全保障和救助能力。

  滑雪運動日益受到追捧,然而,因滑雪摔倒或碰撞引發(fā)的人身傷害事故時有發(fā)生,引發(fā)關注。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對近年來因滑雪引發(fā)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進行了梳理分析,并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建議。

  人身損害侵權責任主體和責任范圍常常難以認定

  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近三年來,因滑雪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起訴滑雪場方面的占到80%,其中,起訴滑雪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未履行安保義務的案件約占60%,起訴滑雪場與直接侵權人共同承擔責任的約占20%,而起訴直接侵權人的案件約占20%。這些案件當中,對責任范圍存在爭議的占全部案件總數(shù)的70%以上。此外,未找到直接侵權主體的案件占10%—20%。

  劉保河法官介紹,引發(fā)糾紛的案件中,九成以上受傷者為初學滑雪者,他們大部分在未接受專業(yè)指導或訓練的情況下徑行進入中高級雪道,導致其受傷或撞傷他人。此外,傷亡者多為80后、90后年輕人,70%以上的受傷人員落下傷殘。

  劉洋法官表示,因事故往往是瞬間發(fā)生,而一些滑雪場并未安裝監(jiān)控設備,有時根本無法找到直接侵權人。即使在滑雪者相撞產生糾紛時,因滑雪運動專業(yè)性技術性強,雙方往往各執(zhí)一詞,又無充分證據佐證,常常導致侵權責任主體和責任范圍難以認定。

  一些滑雪場安保存缺陷,監(jiān)控防范措施不全

  劉保河法官分析認為,滑雪者技術水平有限,避險能力不足;滑雪危險因素認識不足,規(guī)則理念缺失;場所管理者、經營者安全意識不強,防范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力;救助不及時,救護方式不當,是導致此類糾紛增多的四個主要原因。

  案件審理表明,一些滑雪場內安全保障設施存在缺陷,雪道路況及兩側安全護欄不符合要求,在危險路段、事故多發(fā)路段未做好防護工作。雪質不合格、滑雪道結冰、坑洼不平等問題直接影響滑雪者人身安全?;﹫鼍竞捅O(jiān)管不到位,對滑雪者在雪道的選擇、滑雪中的一些違規(guī)行為采取放任態(tài)度,未能組織安全巡察人員進行巡視,及時制止違規(guī)行為。

  “特別重要的是,現(xiàn)場監(jiān)控攝像設備設置不到位。有的滑雪場在極易出現(xiàn)危險的地段和位置缺乏監(jiān)控設備,在開設夜間滑雪時缺乏有效監(jiān)管。” 劉保河法官說。

  事故發(fā)生后,滑雪場一方往往會因工作人員不夠專業(yè)、滑雪場地各點距離較遠、上下山坡設備缺失等未能及時采取救助措施。同時,因為缺乏藥品配備,在等待醫(yī)護人員到來和運輸傷員過程中也可能造成二次傷害,進一步加重傷害后果。

  滑雪者應量力而行,滑雪場須加強監(jiān)控和救護

  劉洋法官提醒,滑雪者要有風險意識,量力而行。根據自身實際水平選擇滑雪場所,至少在通過一定訓練達到安全???,并可順利避開其他滑雪者和障礙物的情況下,才宜考慮到不同雪道進行體驗。此外,應學習一些急救常識,發(fā)現(xiàn)他人受傷時應及時報告雪場工作人員或采取必要救助措施。

  劉保河法官提醒,滑雪者要作好安全防護準備。如自己購買滑雪裝備的,一定選擇正規(guī)生產廠家和正規(guī)銷售渠道,以確保質量。

  針對滑雪場經營管理者應履行的安全保障義務,馬興芳法官表示,必須在場所內設置明顯提示牌,介紹雪場相關情況,提示滑雪運動注意事項,警示相關應急措施。組織人員定時巡視,特別是易出現(xiàn)危險和事故多發(fā)的重點位置,應配備監(jiān)控攝像設備?,F(xiàn)場應有專門救護人員,準備充分的救護用具和藥品??赡芮闆r下,設置救援綠色通道,防止因延誤救治而導致傷情加重。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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