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訊(記者 金振華 特約記者 蔣玉琴 文、圖) 11月21日凌晨04:25分許,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東崗大隊機動隊執(zhí)勤民警在五里鋪十字對過往車輛排查時,一輛小貨車由東向西行駛而來,這輛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盡管天黑,可是民警依然注意到,該輛車的號牌被遮蓋,民警隨即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檢查過程中,民警看到該車主白某使用水泥袋故意將車輛得到前后牌進行遮擋。
駕駛員白某,心存僥幸心理,為了躲避電子警察的抓拍,鋌而走險,最終釀成大錯。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民警對駕駛人白某的違法行為做出了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東崗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屬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經(jīng)查獲,將會受到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的嚴厲處罰,不僅面臨罰款,還需要重新學習并復驗考試科目一。為了您和他人出行平安,請您文明、守法出行。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