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實施已9年 我行我“塑”不減當年
集市免費送、超市藥店賣得火、快遞外賣又成新用“塑”大戶
大西北網(wǎng)訊 從2008年6月1日至今,“限塑令”實施已經9年時間。9年過去了,“限塑令”效果如何?市民的購物消費習慣是否改變?市民對塑料袋的使用情況有何變化?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對塑料袋的使用又是如何?近日,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調查
集貿市場 一個小攤位一年用塑料袋近萬個
從2008年6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然而,9年過去了,集貿市場的塑料袋一直都在免費贈送,“限塑令”像一紙空文,處境尷尬。
三斤土豆、一斤半西紅柿、兩斤黃瓜、一顆大白菜,每樣菜分裝一個塑料袋,然后匯總在一個大塑料中。從菜市場出來,李大媽手里沉甸甸的。“今天出門忘帶環(huán)保袋了,多要一個大的塑料袋,還擔心塑料袋破洞。”李大媽的購物習慣是,每次出門去菜市場或者超市,會帶上環(huán)保袋,或者推個簡易拉桿車,“一股腦地放在大袋里,方便也環(huán)保。”但是,每樣菜要分裝在塑料袋還是必須的。
這不是一個特例,而是普遍現(xiàn)象。在各個農貿市場,塑料袋使用最多也最頻繁。記者在七里河橋頭菜市場內看到,每個在市場內買菜或者買肉的市民手里都會拎著幾個塑料袋,這些都是攤主們免費提供的。“顧客買東西,就需要塑料袋裝,當然也是免費贈送,不能因為一個塑料袋失去一個客戶。”一個姜蒜攤位的攤主胡師傅告訴記者。
事實上,商家免費贈送的塑料袋,還是有成本的。姜蒜攤主胡師傅說,對于商家來說,塑料袋的成本雖然不多,但長年累月算,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我三天買一次塑料袋,一般買2包3元的,有時候也買5元大的,一次也要花十多元錢呢。”記者粗略計算,一個攤位購買塑料袋的成本三天按照10元計算,一個月也要100元,一年至少1200元。而一包2元的塑料袋按照40個計算,這個小攤位一年使用的塑料袋也將近1萬個。
超市藥店
賣塑料袋成賺錢新渠道
而超市、商場、大型藥店則將“限塑”變成了“賣塑”,只要消費者需要,掏錢就可以購買。
11月26日中午,西站西太華超市收營臺前排起了長隊。記者看到,多數(shù)購物者會多要一個塑料袋,有大的也有小的。“每次超市購物時,都要一個或兩個塑料袋,塑料袋結實,拿回家用處多。”陸女士說一個塑料袋也就2、3毛錢,沒必要計較,主要是超市的塑料袋承重好,用處多。
記者注意到,年齡較大一些的市民多數(shù)是自帶環(huán)保袋,溫大媽就是其中一位。“年輕人總說,幾毛錢的事是小事,但是老年人就會省一些,一次2、3毛,積累的次數(shù)多了,也是一筆開支,并且這樣也環(huán)保。”溫大媽還說,她經常教育子女,出門順手帶個環(huán)保袋,不要太浪費。
華潤萬家超市收銀員小李也告訴記者,買塑料袋的多數(shù)是年輕人,老年人多半是會用自帶的環(huán)保袋。
不僅超市,藥店的塑料袋也是收費的。記者在一家藥店內買藥后,需要塑料袋,同樣要支付2、3毛錢購買一個塑料袋。甘肅省塑料行業(yè)的一位相關人士稱,對于超市和一些商場、藥店來說,限塑令的實施,帶給他們的反而是收益,塑料袋小的2毛,大的3毛,一年收入也不少。一位行業(yè)人士給記者透露,超市塑料袋一般都是定制的,價格相對便宜,不論小型超市還是大型超市,一年塑料袋的收入也有好幾萬元。
快遞外賣
如今已成新的白色污染源
近年來,隨著外賣和快遞新興行業(yè)的迅速發(fā)展,塑料制品的使用率大幅提高,也讓白色垃圾污染隱患重重。
有數(shù)據(jù)顯示,餓了么、美團外賣、百度外賣三大外賣平臺全國日訂單量約在2000萬單左右。若按照每單外賣使用1個塑料袋、2個外賣餐盒、1雙一次性筷子計算,三大外賣平臺每天消耗2000多萬個塑料袋、4000多萬個外賣餐盒,以及2000多萬雙一次性筷子。
國家郵政局統(tǒng)計,去年我國快遞量達313億件,據(jù)推算,可消耗塑料編織袋29.6億個、塑膠袋82.6億個、包裝箱99億個、膠帶169.5億米、避免撞擊的緩沖物29.7億個。今年快遞業(yè)務量預計400億件,消耗的各類塑料制品更多。根據(jù)甘肅省郵政管理局日前公布的2017年前10月全省市郵政行業(yè)運行情況,1~10月,全省快遞服務企業(yè)業(yè)務量累計完成5701.30萬件,同比增長23.08%;業(yè)務收入累計完成11.66億元,同比增長21.71%。
“快遞包裝垃圾占到生活垃圾總量的15%左右,因此,我們也希望快遞共享盒或者快遞環(huán)保袋能及早普遍推廣使用,不僅可以降低企業(yè)成本,從很大程度上降低污染,綠色環(huán)保。”甘肅省郵政管理局有關負責人稱。
為此,近日國家發(fā)改委表示,將研究調整“限塑令”,延伸至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
建議
專家: 從源頭根治方可久安
在2008年6月1日“限塑令”實施后,工商部門對市場塑料袋的抽查就成了一項常規(guī)的業(yè)務工作。蘭州市工商管理局市場規(guī)范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限塑令”只是“限”而不是“禁”,“限”就有一定的度,只要不違反這個度,就依然能夠流通。作為監(jiān)管部門,工商部門的職能是抽查流通領域,對生產領域和環(huán)節(jié)無從過問。要想根治,還是要從源頭從生產企業(yè)抓。
蘭州大學經濟學教授林柯也認為,實施9年的“限塑令”不是“禁塑令”,不能從根本上遏制塑料制品的使用。2015年吉林實施了“禁塑令”,對企業(yè)和個人分別處以最高3萬元和最高200元的罰款,雖然這個罰款遠低于違法收益,但一定的震懾作用還是有的。同時,有需求就有市場,很多人意識不到塑料制品給環(huán)境和人類帶來的危害,加之沒有可替代品,塑料袋能被大眾所接受。加之利益驅動,很多黑作坊和小作坊違規(guī)生產塑料袋,讓一些不合格的塑料袋在市場流通。這就要求質檢、環(huán)保、工商等多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對生產環(huán)節(jié)出狠招、猛招,從源頭上遏制,不讓違規(guī)產品流入市場。
同時,政府應該出臺相應的配套措施,鼓勵企業(yè)生產符合規(guī)定或者環(huán)保的塑料袋,也要正確引導公眾消費習慣,讓公眾意識到白色污染的危害性。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