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個稅起征點擬調至每年6萬元我國個稅邁出綜合征稅第一步
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申鋮、韓潔)19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明確規(guī)定: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說的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月(6萬元/年);首次增設專項附加扣除……這標志著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邁出實質性的一步。
財政部部長劉昆就草案作說明時表示,草案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并體現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標準并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劉昆說。
草案擬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適用統(tǒng)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類征稅方式。
稅率結構的優(yōu)化調整是修法一大亮點。劉昆說,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為基礎,擬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并優(yōu)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不變。對經營所得,也適當調整各檔稅率級距,其中最高檔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此次修法另一大亮點是設立專項附加扣除。劉昆表示,在明確現行的個人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扣除項目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繼續(xù)執(zhí)行的同時,草案增加規(guī)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于稅制公平。”劉昆說。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增加反避稅條款堵塞稅收漏洞
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郁瓊源、申鋮)19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明確,擬增加反避稅條款堵塞稅收漏洞,維護國家稅收權益。
財政部部長劉昆就草案作說明時說,草案參照企業(yè)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guī)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yè)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同時,規(guī)定稅務機關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劉昆表示,為保障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順利實施,草案明確了非居民個人征稅辦法,并進一步健全了與個人所得稅改革相適應的稅收征管制度。
算好個稅明白賬,十大關鍵詞不可不知
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題:算好個稅明白賬,十大關鍵詞不可不知
新華社記者韓潔、陳菲、郁瓊源
隨著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牽動億萬百姓的新一輪個稅改革拉開大幕。以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為目標,此番個稅法修訂一舉一動備受關注,而要把自家的個稅算好明白賬,記者梳理出不可不知的十大關鍵詞。
一、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從國際上看,個人所得稅制主要分為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分類個人所得稅制以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三種模式。綜合個人所得稅制是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如1年)取得的各種來源和各種形式的收入加總,減除各種法定的扣除額后,按統(tǒng)一的稅率征收。分類個人所得稅制是對稅法列舉的不同應稅所得項目,分別適用不同的扣除辦法和稅率,分別征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兼有上述兩種模式的特點,即對一部分所得項目予以加總,實行按年匯總計算納稅,對其他所得項目則實行分類征收。
二、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總體來看,凡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所得,均可界定為工資薪金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y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獨立勞務取得的所得。
四、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fā)表作品而取得的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其中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六、基本減除費用標準——
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是對個人收入征稅時允許扣除的費用限額。當個人收入低于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時,無須納稅;當個人收入高于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時,則對減去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后的個人收入征稅。
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外,現行稅法還規(guī)定了其他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前扣除的項目,如按照國家規(guī)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公益事業(yè)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等均可在稅前扣除。
七、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基本減除費用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允許疊加扣除的項目。根據草案,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五項。
八、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guī)定時期內,依照稅法規(guī)定,自行匯總計算全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額,匯總后適用統(tǒng)一的扣除規(guī)定,按照適用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結合已扣繳稅款,確定該年度應補或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結清全年稅款的行為。
九、自行納稅申報——
自行納稅申報是指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需要自行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主要情形包括:一是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二是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三是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四是取得境外所得;五是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六是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七是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超額累進稅率——
超額累進稅率是把征稅對象的數額劃分為若干等級,對每個等級部分的數額分別規(guī)定相應稅率,分別計算稅額,各級稅額之和為應納稅額。
38年來迎第七次修正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
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陳菲、韓潔)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惠及廣大百姓的個稅改革正式進入立法修改階段。
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該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修正,也將開啟我國個稅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稅收制度改革。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提出,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y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財政部部長劉昆19日受國務院委托就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介紹,此次修法旨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決策部署,依法保障個人所得稅改革順利實施。修改工作堅持突出重點,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不適應改革需要的內容進行修改,補充、完善保障改革實施所需內容。對其他內容,原則上不作修改。
據介紹,修正案草案完善了有關納稅人的規(guī)定,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擬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所說的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設立專項附加扣除,并增加反避稅條款,朝著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目標邁出重要一步。
個人所得稅是目前我國僅次于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占稅收總收入約8.3%。
1980年以后,為適應對內搞活、對外開放政策,我國相繼制定了個人所得稅法、城鄉(xiāng)個體工商業(yè)戶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暫行條例。1993年10月,在對原三部個人所得課稅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修改、合并基礎上,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并發(fā)布了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國務院配套發(fā)布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此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又相繼于1999年8月、2005年10月、2007年6月和12月以及2011年6月對個稅法進行了五次修正,個稅起征點從800元/月逐步提高到3500元/月。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