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一批新的法律法規(guī)正式實施。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強化了對黨員干部從事營利活動的監(jiān)督;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月;交通事故損害可“網上一鍵理賠”……哪些新規(guī)將會影響你的生活?一起來看↓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訂是繼2015年修訂后的再次修訂。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共142條內容,和2015年修訂的版本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2條。
新修訂的《條例》增加了對“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行為”、“搞山頭主義、拒不執(zhí)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以及制造傳播政治謠言等危害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行為”、“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等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行為”等情形的處分規(guī)定。并且還增加了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的處分規(guī)定。
此外,《條例》在修訂中,強化了對黨員干部從事營利活動的監(jiān)督,對“利用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未公開信息買賣股票的行為”,“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等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行為”等情形如何處分,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新修訂的《條例》還增加了對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為的處分規(guī)定。
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
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2018年10月1日起,屬于個稅新政的過渡期,工資薪金所得將先行適用新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
新個稅法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納入綜合所得,由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轉換,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統(tǒng)一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同時提高起征點(即基本減除費用)至5000元/月(6萬元/年)。
9月工資10月發(fā),該怎么繳稅?只要是10月發(fā)放的工資,不管發(fā)的哪個月,都可以適用于5000元/月起征點。如果10月份工資提前到9月底發(fā)放,也可以適用新的基本減除費用和稅率表。
食品包裝上的QS標志更新為SC編碼
QS標志,是我國從2004年開始,在食品生產領域推行的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自10月1日起,QS標志將退出歷史舞臺,更新為SC編碼。“SC”編碼代表企業(yè)唯一許可編碼,可以達到識別、查詢的目的,實現食品的追溯,增強食品生產企業(yè)的安全責任意識。
“SC”是“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后跟14個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編號、2位?。ㄗ灾螀^(qū)、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qū))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其中,最前面3位的第1位,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識別碼,數字“1”代表食品、數字“2”代表食品添加劑,第2、3位數字代表具體類別。
新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執(zhí)行
新修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10月1日起施行。對于外賣行業(yè),《規(guī)范》要求送餐人員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外賣箱(包)應保持清潔,并定期消毒;應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規(guī)定的容器、包裝材料盛放食品;配送高危易腐食品應冷藏配送,并與熱食類食品分開存放;宜在食品盛放容器或者包裝上,標注食品加工制作時間和食用時限,并提醒消費者收到后盡快食用;宜對食品盛放容器或者包裝進行封簽;使用一次性容器、餐飲具的,應選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飲具,宜采用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飲具。同時明確,燒熟后2小時食品的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熱藏)的,其食用時限為燒熟后4小時。
對于此前飽受爭議的現榨果蔬汁,《規(guī)范》也予以了明確:現榨果蔬汁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為原料,經壓榨、粉碎等方法現場加工制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果蔬汁飲品,不包括采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
交通事故損害可“網上一鍵理賠”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10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guī)范,發(fā)生糾紛后,當事人可以直接進入道交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平臺使用理賠計算器等,也可以在線直接提起調解申請或者訴訟;調解組織在接到當事人調解申請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引導當事人發(fā)起的調解申請時,進入平臺在線調解,以實現平臺資源最大化利用,有效化解糾紛。
求職者應遵守從業(yè)限制、保密規(guī)定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于2018年5月2日國務院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對個人求職者要求:應當如實提供本人基本信息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技能、工作經歷等情況。人力資源流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對服務期、從業(yè)限制、保密等方面的規(guī)定。
對用人單位規(guī)定:任何地方和單位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在戶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用人單位發(fā)布或者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基本勞動報酬等招聘信息,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用人單位自主招用人員,需要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xù)。
新規(guī)明確醫(y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程序
10月1日起,《醫(y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正式實施,過去醫(yī)療事故賠償標準過低的狀況將得到改善。此外,《醫(y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專設“醫(yī)療糾紛預防”一章,強調以患者為中心,恪守職業(yè)道德;制定醫(y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醫(yī)療風險的識別、評估和防控,并且形成閉環(huán)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