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同居“丈夫”踹女兒一腳重傷獲刑4年
大西北網(wǎng)10月13日訊 昨日,定西市岷縣檢察院對外公布一起故意傷害案例。岷縣男子馬某因家庭瑣事發(fā)生矛盾后,為出氣竟然一腳踹向了同居女友后某的女兒小花(化名),致使年幼的小花脾臟破裂。岷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最終判處馬某有期徒刑4年。
2013年12月22日晚,馬某因瑣事和后某發(fā)生爭吵并引起打架,在打架過程中,馬某因情緒過于激動,對后某女兒小花的腹部踹了一腳,致小花脾臟破裂。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小花的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傷殘程度為七級。歸案后的馬某在接受訊問時辯稱,其與后某為夫妻關(guān)系,石某為與其一起生活的繼子女,屬于家庭人員,此案為家庭矛盾,不應(yīng)該追究其刑事責任。而定西市岷縣檢察院經(jīng)審查認為,馬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且馬某與后某雖在一起生活但是未辦理結(jié)婚手續(xù),屬于不受法律保護的非法同居關(guān)系,小花并不屬于其家庭成員。
據(jù)此,岷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14年8月4日,將馬某起訴至岷縣人民法院。岷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后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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