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送回時落網(wǎng) 法院以犯拐賣兒童罪判刑7年
大西北網(wǎng)3月26日訊 微信聯(lián)系好下家,岷縣女子沈俠紅偷來孩子后對方卻失去聯(lián)系,自己也終落法網(wǎng)。3月25日,記者獲悉,岷縣法院以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沈俠紅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5000元。
經(jīng)審理查明,2014年7月左右,生于1995年的沈俠紅與網(wǎng)名為“快樂男孩”的賈某在聊天過程中,賈某以朋友沒有孩子為名,讓沈俠紅幫忙找一個孩子并答應以3萬元作為報酬。2014年8月11日下午2時許,岷縣西寨鎮(zhèn)生于2011年的閆某之女在本村巷道內玩耍時,被沈俠紅拐騙至岷縣縣城小巷子其租住屋內,之后沈俠紅多次聯(lián)系賈某商量賣孩子的事情,后因與賈某失去聯(lián)系,8月13日沈俠紅將女孩送回到西寨鎮(zhèn)時被刑事拘留。
庭審中,沈俠紅供述,當時她以買雪糕為誘餌騙走女孩后,聯(lián)系了“快樂男孩”約定賣小孩一事。但第三天她就再沒聯(lián)系上“快樂男孩”,并稱偷小女孩的就她一個人,再沒有幫忙的人,也沒有人指使。“因為當時需要一些錢,還有那個‘快樂男孩’一直讓自己幫著找個小孩,才去偷的。”
法院認為,沈俠紅的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沈俠紅作案后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xiàn)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且被盜孩子已歸還,可依法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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