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4月23日訊 從受害者到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定西岷縣男子李強(化名)抓到小偷后起了“讓小偷出點錢私了”的貪念。昨日,記者獲悉,岷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李強批準逮捕。
2015年4月3日晚,入住在快捷賓館的小月(化名),因當天賭博輸了錢,便萌生盜竊的念頭,偷偷潛入賓館老板李強的辦公室,將掛衣架上衣服兜里的400元盜走。就在小月以為自己的行竊行為天衣無縫時,李強和朋友姜某、車某以送開水為由,進入小月房間將其抓獲。原來,李強早在查看賓館監(jiān)控錄像時,就發(fā)現(xiàn)形跡可疑的小月,在對監(jiān)控錄像進行了詳細查看后,小月的盜竊行跡敗露。
逮住小偷,移交公安機關(guān),本可以讓事件畫上圓滿的句號,但李強卻起了“讓小偷出點錢私了”的貪念,他伙同他人以其盜竊為由,威脅毆打小月,逼迫小月賠錢了事。小月自認理虧,加上對方人多,不敢出聲,只好將1400元現(xiàn)金交給李強。李強嫌不夠,又逼迫小月寫下20000元的借條,并注明2015年4月5日無法還清借款就將小月駕駛的汽車歸李強所有,隨后李強將該車扣住,并把小月放回家。恢復自由的小月馬上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李強和他的朋友姜某、車某很快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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