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30塊毒品重達15公斤兩男子受審時互相推諉
大西北網(wǎng)3月10日訊 運毒30塊,重達15公斤。3月9日,兩名男子因涉嫌運輸毒品罪,在蘭州中院接受公開審理。
據(jù)指控,2015年4月,馬力、馬龍預(yù)謀從云南往蘭州運輸毒品。2015年4月8日,馬力、馬龍在蘭州市客運中心乘坐蘭州至成都的長途客車前往四川成都。到達成都后,二人在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面包車。4月10日,馬力二人駕車前往云南大理,接取毒品并藏匿于車輛后備箱兩側(cè)夾層內(nèi)。后二人駕車返回蘭州,于4月17日途經(jīng)天水市徐家店收費站時被警方抓獲。警方當場從轎車后備箱夾層查獲毒品可疑物30塊。經(jīng)鑒定,毒品可疑物均檢出海洛因成分,凈重15070.11克。
公訴機關(guān)認為,二人大量運輸毒品,其行為構(gòu)成運輸毒品罪。
昨日的庭審現(xiàn)場,馬力稱,當時馬龍讓他一同去成都。“買車的錢是我出的,馬龍答應(yīng)多給我錢,并給我一定返利。”對去成都、大理的目的,馬力卻稱不知道。就運輸毒品的行為,二人互相推諉,均對指控的部分事實提出異議。(人物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