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盛物業(yè)停車場貼出的通知。
停車不足10分鐘皆收費6元
開盛數碼廣場前停車場此做法引質疑 車場管理辦竟稱雖不合規(guī)但非欺詐
大西北網3月28日訊 按照《蘭州市機動車停車服務管理規(guī)定》,蘭州市各類停車場對停車不足10分鐘的車輛,不得收取停車服務費。但南關什字開盛數碼廣場前的停車場竟有土政策:“本車場停車少于10分鐘者拒絕入內”,要進入者,繳費6元。3月25日,市民李先生向蘭州晨報熱線96555反映,他經常在此停車,每次停車不到10分鐘就走,但每次都得繳6元。他認為這種做法違反蘭州市有關規(guī)定,是強行亂收費。
蘭州晨報記者在現場看到,該停車場西入口處一通告稱:“本車場停車少于10分鐘者拒絕入內”。在東出口處,一位轎車司機就停車不足10分鐘,竟要被收費6元,向收費人員提出質疑,收費人員答復稱,他是根據停車場的規(guī)定收費,而且是電腦計時,一桿一費,并非自己亂收費。李先生說,日前,他從酒泉路這邊的金塔巷東口拐進金塔巷,在進入停車場時沒發(fā)現停車場貼出的通告,盡管停車4分鐘,但被收費6元。
在開盛物業(yè)停車場管理辦公室,一位王姓負責人稱,向停車不足10分鐘的車輛收費,是為了杜絕違規(guī)逆行進入金塔巷并進入該停車場調頭的車輛。他向記者解釋說,該停車場經營權是開盛公司于2012年8月份拍得的,屬于經營性停車場。2014年6月10日起,停車場北側的金塔巷被劃定為單行道,只允許車輛從東向西行駛。如果從西向東行駛,就是逆行,會被罰200元扣3分。很多逆行車輛為了逃避罰款扣分,便選擇進入停車場調頭。但這部分車輛太多了,并且把停車場路面壓壞了,停車場對這部分“逆入”車輛無法管理。為了規(guī)范停車場經營秩序,停車場便貼出通告,拒絕停車10分鐘以下車輛入內。對非要進入停車場不足10分鐘的車輛,停車場就收費6元。盡管不符合蘭州市有關規(guī)定,但停車場已明示,并非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