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毒品犯罪 最高獎勵20萬元
我省公布各市州舉報電話和獎勵標(biāo)準(zhǔn)
大西北網(wǎng)6月1日訊 記者近日從省公安廳獲悉,為鼓勵人民群眾舉報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建立獎勵舉報毒品違法犯罪有功人員的制度,我省出臺了《甘肅省毒品違法犯罪舉報辦法》,方便群眾舉報,同時公布各市州舉報電話,明確獎勵標(biāo)準(zhǔn)。
據(jù)了解,《甘肅省毒品違法犯罪舉報辦法》中所指的“毒品”主要是海洛因和冰毒成品。其他毒品、毒品半成品等按照公安部有關(guān)毒品折算標(biāo)準(zhǔn)換算成海洛因進(jìn)行獎勵,其中最高可獎勵20萬元。
根據(jù)舉報偵破毒品案件繳獲毒品的,每案獎勵舉報人500元—10萬元:1.繳獲毒品50克以下的,獎勵500元;2.繳獲毒品50克以上1千克以下的,獎勵5000元;3.繳獲毒品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的,獎勵1萬元;4.繳獲毒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的,獎勵5萬元; 5.繳獲毒品10千克以上的,獎勵10萬元。
根據(jù)舉報查獲制造加工毒品工廠或窩點繳獲毒品的,每案獎勵舉報人1萬元—20萬元:1.繳獲毒品1千克以下的,獎勵1萬元;2.繳獲毒品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的,獎勵3萬元;3.繳獲毒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的,獎勵5萬元;4.繳獲毒品10千克以上的,獎勵10萬元;5.案件影響特別重大的,獎勵20萬元。
根據(jù)群眾舉報,公安機(jī)關(guān)因涉毒問題查封歌舞娛樂場所、會所、賓館酒店等處所的,每查封1家,獎勵群眾人民幣5000元—3萬元;案件影響特別重大的,獎勵人民幣3萬元。
根據(jù)群眾舉報,公安機(jī)關(guān)查獲吸毒窩點,并對吸毒人員作出社區(qū)戒毒、強(qiáng)制隔離戒毒或其他行政處罰決定的,每次獎勵群眾人民幣1000元—1萬元,具體如下:1.查獲3人以下的,獎勵人民幣1000元;2.查獲3人以上5人以下的,獎勵人民幣2000元;3.查獲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獎勵人民幣3000元;4.查獲10人以上的,獎勵人民幣5000元;5.查獲吸毒人員眾多、案件影響重大的,獎勵人民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