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索要充電器起爭執(zhí) 同學酒后反目釀下命案
大西北網6月23日訊 男子薛某和趙某是朋友、同學關系,卻為一個手機充電器酒后反目,薛某將趙某捅死。6月21日,該案在蘭州中院開庭審理,法庭將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2月29日晚上,薛某與趙某、安某、張某等人在蘭州市永登縣城關鎮(zhèn)一KTV喝酒娛樂,其間張某借用趙某的手機充電器為安某的手機充電。飲酒結束離開KTV后,安某發(fā)現(xiàn)手機遺落在KTV,于是被告人薛某返回取上手機后交給安某,將充電器隨手裝進口袋。當日23時許,趙某與薛某因手機充電器在電話中發(fā)生爭吵,并相約在永登縣城關鎮(zhèn)民樂街拆遷樓下見面。3月1日零時許,二人在約定地點見面后,再次發(fā)生爭吵,薛某回家拿了一把折疊刀返回,并持刀在趙某頭面部、頸部、背部等處捅刺,致趙某倒地。當日1時許急救人員到達現(xiàn)場時,趙某已經死亡,薛某在現(xiàn)場被公安人員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