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誤將10萬元打給別人 法院判獲利者返還
大西北網8月11日訊 因操作失誤,王女士將自己銀行卡中的10萬元轉入他人賬戶。事后,王女士要求對方返還卻遭拒,于是訴至法院。8月10日,蘭州市七里河區(qū)法院公布該案一審判決,由被告楊某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原告王女士不當?shù)美?0萬元。
2015年5月27日,王女士在給一朋友進行轉賬時,由于操作失誤,將其名下招商銀行卡內的人民幣10萬元轉到楊某名下賬戶內(由于王女士與楊某曾經有業(yè)務往來,故有對方卡號),但王女士與楊某沒有任何經濟往來,事后,楊某未將10萬元退還給王女士。于是,王女士以楊某沒有占有該款的合法依據為由訴諸七里河區(qū)法院,請求被告歸還原告不當?shù)美?0萬元,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與保全費。
七里河區(qū)法院認為,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原告王女士因操作失誤將10萬元誤打入被告楊某賬戶,被告占有該款后并未返還,已造成了原告利益的損失。故原告請求判令被告返還不當?shù)美恼埱笞C據確鑿,法院予以支持。判決被告楊某在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返還原告王女士不當?shù)美?0萬元。案件受理費2300元,保全費1030元,由被告楊某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