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的被非法拘禁48小時
討債的主動投案獲刑8個月
大西北網(wǎng)10月13日訊 姚某伙同他人在向曹某索要工程裝修款未果的情況下,鋌而走險竟然將曹某挾持并駕車將曹某從蘭州帶到了四川,非法限制曹某人身自由達48小時。2016年10月11日,蘭州市城關(guān)區(qū)人民法院對外公布該案的一審判決,以姚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城關(guān)區(qū)法院一審查明,2015年1月3日至5日,姚某伙同他人,為索要工程裝修款,將曹某帶至蘭州市城關(guān)區(qū)紅泥溝102號某租住房內(nèi),在索要欠款未果后,姚某等人又挾持曹某,駕車從蘭州出發(fā),途經(jīng)甘肅天水,四川廣元、蒼溪等地,到達四川省南部縣,非法限制曹某人身自由達48小時。期間,姚某的同伙還對曹某拳打腳踢。2015年1月5日公安人員將曹某解救。2016年4月7日姚某在親屬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