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非法駕駛拖拉機側翻壓死父親
其涉嫌交通肇事罪,檢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做出不起訴決定
大西北網(wǎng)11月18日訊 2015年10月11日,酒泉市肅州區(qū)三墩鎮(zhèn)中渠村“80后”男子焦某非法駕駛自家的四輪拖拉機時,拖拉機方向盤突然失靈傾翻后壓到其父焦某某身上,非法駕駛致人死傷的焦某后在檢察機關的從輕處理下避免了牢獄之災,使一家人免受雪上加霜之苦。
據(jù)了解,事發(fā)時拖拉機駛下路基的一瞬間,坐在拖拉機右側葉子板上的焦某的父親焦某某將兒子向左側推下了車。隨后,車輛駛下公路北側路基,發(fā)生側翻,焦某某被壓在拖拉機車頭下面,坐在拖拉機后拖車內的焦某母親狄某某被摔倒在地。見狀,焦某立即和母親欲抬起車頭救人,但因車頭太重無法施救。后經(jīng)路過村民幫助焦某某被救了出來,但因傷勢過重,待120醫(yī)護人員趕到現(xiàn)場時已死亡。
2016年3月2日,焦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審,2016年6月28日移送肅州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
后經(jīng)機動車司法鑒定,焦某所駕駛的拖拉機轉向裝置、制動系統(tǒng)不符合GB7258-2012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基本要求,存在安全隱患。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焦某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在未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是造成該事故的原因,承擔全部責任,且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肅州區(qū)檢察院審核案卷材料后認為,雖然焦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但是該案不同于一般的交通肇事案。該案中,焦某既是嫌疑人又是被害人,焦某一家因這起事故已失去了一個人,如果再因這起事故讓焦某身陷囹圄,那么這個家庭將雪上加霜。鑒于此,辦案檢察官經(jīng)考慮沒有機械辦案,而是將案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肅州區(qū)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從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角度,深入分析了該案,且鑒于焦某母親狄某某諒解和請求司法機關對焦某從輕處理的實際情況,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于日前對嫌疑人焦某做出了不起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