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18日從省河長制辦公室了解到,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林鐸,省委副書記、省長唐仁健兩位省總河長近日簽發(fā)甘肅省總河長1號令,決定自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利用一年時間在全省河湖開展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長期以來,河湖亂占、亂采、亂堆、亂建問題,已經(jīng)成為推進河長制工作的“絆腳石”。尤其是今年以來,我省多地發(fā)生洪澇災害,相繼暴露出河洪道亂占亂建等重大隱患問題,為我省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河長及相關部門敲響了警鐘。為此,我省按照國家統(tǒng)一安排部署,制定印發(fā)了《甘肅省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積極組織落實,有力有序扎實推進。
1號令要求,各級河長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河湖“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親自研究、親自督辦、親自檢查,確保認識到位、工作到位、整改到位。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認真組織排查整治,逐河逐湖建立問題清單,制定處置方案,明確處理措施,靠實工作責任,靠前掛圖督戰(zhàn)。要加強組織領導,協(xié)調(diào)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對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行為,采取切實可行措施,依法全面有序清除。
1號令還要求各地深刻吸取祁連山生態(tài)環(huán)境破壞問題的沉痛教訓,集中整治后全面開展一次“回頭看”,重點核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現(xiàn)反彈等問題,對履職不力、整改不實的單位和責任人,依紀依規(guī)予以嚴肅追責,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記者洪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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