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反貪局長眼中的貪官

時間:2011-12-20 16:13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 點擊: 載入中...
12月4日,全國檢察業(yè)務專家、吉林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姜德志被評選為“2006年度中國十大法治人物”。他向媒體講述了他眼中的貪官——
貪官的墮落軌跡
  很多貪污腐敗的領導干部都有共性,即都有一個苦難的童年,都有一個奮斗的青年,都有一個上升的中年,最后都有一個悲慘的晚年。很多人原來本質(zhì)不錯,不少人都是苦出身。成克杰上學之前沒穿過鞋,苦得不得了;安徽的王懷忠,要飯的出身……這些人青年時候奮斗成才,中年不斷進取,然后,到一定位置了,腐敗了。
  這固然有主觀因素,但制度因素不能忽視。成克杰號稱壯王。慕綏新說:“我當了市長以后,沒人管,成了黨內(nèi)個體戶,如果有人經(jīng)常管我,不至于走到今天。”
貪官的家庭環(huán)境
  貪官還有一個共同特點,家庭環(huán)境都是妻不賢子不肖,貪官背后不是有一個貪老婆就是有一個貪情人;孩子沒有出息,都是依附在老子身上搜刮民財,直到把老子搞垮為止。一個領導干部的家庭環(huán)境太重要了,有的貪官老婆總嫌丈夫官小,嫌得的實惠少,情婦就更貪婪。
  成克杰受賄的過程就是李平收錢,回來就向成克杰交代任務,成克杰出面辦。錢都弄到李平手里,李平把錢弄到香港,最后錢都從香港追回來了。成克杰可以說是身無分文的大貪官。
  慕綏新的前妻賈桂娥,家里來串門的了,慕綏新送出客廳,她馬上鉆進客廳搜查,看把錢放哪兒了,立即收起來,這樣還嫌錢來得太慢,于是主動到社會上利用市長夫人的身份去斂財。王純的老婆更貪,兩人在家一起收,王純不在家時她一個人收,此外還在單位收,然后向王純交代任務,最后把王純送進去了。
遇到麻煩,先翻電話本
  我國之所以腐敗案件高發(fā)、多發(fā),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傳統(tǒng)貪瀆文化的影響。
  著名學者王亞南說過一句話:“從另一個視野去看,二十四史實際上是一部貪污史。”中國的封建文化有很多糟粕。我從小聽的故事,就是灌輸讀書——升官——發(fā)財,講故事都是這么講的。官本位的思想和觀念,由此更加根深蒂固,到今天演變成了“你要升了官啥都有,你要不升官啥也不是”的謬言??匆豢次覀儾檗k的那些貪污腐敗的領導干部,他們的思想觀念中往往打著深深的封建文化的烙印,滿腦子封建特權的思想、升官發(fā)財?shù)乃枷搿⒎馄奘a子光宗耀祖的思想。在這種思想支配下,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就用權力來為自己、為家族、為親友謀利益。
  還有一點,“來而不往非禮也”、“官不打送禮的”等處世理念在很多人的思想中都很牢固,久而久之,“禮尚往來”就演變成了嚴重的人身依附、人情依賴。故而有的學者稱中國是個關系社會,什么事都找關系,一遇到麻煩,他不找法律,先翻電話本,看能找到誰,然后就是找存折。有些事覺得不花錢心里不踏實,有時候也知道花錢是白花,但花完錢了,他就覺得心理上有了安慰:“我努力了。”在這種文化的氛圍中,我們管點兒事的,做清官很難,時刻在經(jīng)受著考驗。
道德防線崩潰
  貪官們把錢把官都看得太重要了,私欲嚴重膨脹。有些貪官的貪欲不可理解,比如劉金寶,貪占8000余萬元,在上海擁有7處房產(chǎn)。但是,他母親卻領著一個傻弟弟住在上海上個世紀四五十年代建的一處破房子里。他在香港養(yǎng)的小狗,看病的醫(yī)療費卻偷偷摸摸地拿到單位報銷了,價值觀扭曲得不可思議。
  我了解的貪官,走向犯罪都是從道德敗壞開始的,都是從行為操守不檢點開始的。我曾經(jīng)接觸過一個從基層上來的干部,工作非常踏實,突然出事了,辦案人員讓我簽字,我很難過。我覺得不可思議。辦案人員就給我介紹,他在縣里當副書記時交上了一個壞朋友,把他領到飯店,酒過三巡,給他找了個“小姐”。后來,他調(diào)到市里當局長,這個“小姐”就跟到市里。他在辦公室和女同志談話的時候,這個“小姐”就能進來打女同志一個嘴巴。不管開任何會,她打個電話讓他去他立即就得去,沒法正常工作。后來逼他搞錢,結果是既挪用又受賄,搞了幾十萬元錢讓她拿去做生意,最后東窗事發(fā)。就是一念之差,道德防線崩潰了,結果是萬劫不復。
  成克杰向組織討要一縷陽光
    我審訊成克杰的時候說:“你雖然不是國家領導人了,但你還是一位為國家作出過貢獻的老人,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提,我們盡量滿足。”他提出3條:第一是監(jiān)舍的燈太亮,晚上不適應,睡不好覺;第二是他去衛(wèi)生間的時候,有3個武警戰(zhàn)士跟進去,方便的時候也不太適應;第三是在一個上邊沒有蓋的小斗室放風時得到的陽光太少。他說:“4個武警戰(zhàn)士,算我5個人,陽光瞬間就從我臉上移走,跑到別人臉上去了。”我跟監(jiān)獄長商量,把燈給他調(diào)暗一點兒,能保證他的安全就行了,要保證他睡眠,配合審訊。其他兩條不行。一個曾經(jīng)的國家領導人,因為一縷陽光,也要向組織提出請求。
  成克杰、慕綏新、劉金寶都跟我提出過:“能不能向中央反映一下,一分錢也不要了,什么官也不要了,到偏遠地區(qū)蓋個小房,做老百姓行不行?”我告訴他們:“不行,你已經(jīng)犯罪了,你必須為你的罪行承擔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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