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楚生與天娛傳媒的官司始于2009年,在正式進入法律程序前先進入勞動仲裁階段。呂小姐清楚記得,2009年8月勞動仲裁要求陳楚生賠償天娛傳媒650萬,鑒于天娛傳媒拖欠陳楚生演出費用410萬,“我們只需要賠一百多萬就可以了。不過,那之后天娛傳媒又說這個仲裁無效。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在仲裁過程中拖延了時間,以‘自己一方違反仲裁程序’為由撤銷了長沙仲裁委的最終裁決。在一審階段,損失評估時雙方沒有坐下來商量,而是天娛找了核算鑒定機構來鑒定自己的損失,結果是陳楚生方需支付1300萬”。
今年4月,長沙中院一審判決陳楚生賠償天娛共計950余萬,“我們認為有點高,但是還沒等上訴至長沙高院,天娛方面已向長沙高院提起訴訟,要求在維持一審結果的同時,追加1300余萬賠償,總金額提升至2200余萬元”。
由于案件已經進入訴訟階段,呂小姐不便透露更多。談到陳楚生目前的狀態(tài),呂小姐說:“不管怎樣,陳楚生都沒有后悔離開天娛。”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