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稱,該書無中生有、捏造虛假信息,比如捏造“周迅和王爍分手的原因”為“懷孕并流產”等4個版本等等,類似侵犯周迅名譽權的文字有35處。
周迅說,她作為國內一線藝人,享有極高的知名度。圖書的創(chuàng)作者、出版方等借其知名度故意制造噱頭、制造虛假消息,吸引公眾注意,牟取巨額商業(yè)利益,給其帶來困擾和精神上的傷害,故起訴索賠95萬元。
昨天上午,朝陽法院再次開審此案。上海本周圖書有限公司(下稱本周圖書公司)辯稱,該書非傳記,引用了周迅在各種場合說過的話,及對以往媒體新聞報道的編排,并沒有誹謗、侮辱的內容。
昨天,法院經過半個小時的合議后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本周圖書公司將大量似是而非的與周迅私人感情生活相關的內容集結成書,以引發(fā)讀者興趣為手段,以營利為目的,主觀上存在惡意。如周迅被曝懷孕一事,媒體報道明確指出周迅的經紀人已回應稱“都是假的”,但本周圖書公司在明知的情況下,仍將周迅被曝懷孕一事作為“周迅與王某分手不同版本”之“周迅懷孕并流產版”“以供消遣”。雖書中也曾表示周迅否認該事實,但顯然不足以消除讀者已產生的猜測和負面認識。另外,本周圖書公司不對素材進行認真、深入地核實,僅憑網頁和視頻等內容草率成文,會導致讀者對周迅產生負面認識,確會給周迅的名譽權造成侵害。
法院還認定,江蘇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作為出版單位,對作品內容未予嚴格審核,致使含有侵權內容的作品得以出版發(fā)行,主觀上存在過錯,且之后亦未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法院一審判決江蘇人民出版社和本周圖書公司登報道歉,并賠償周迅經濟損失20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