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翟灝的《通俗編·婦女》說:“今俗謂喪妻曰斷弦,再娶曰續(xù)弦。”古人常以“琴瑟”比喻夫婦,以“續(xù)弦”比喻喪妻再娶。而用于男子離異再娶,或女子再嫁,均不合適。
相傳,春秋時俞伯牙善鼓琴,其妻極贊賞他的琴技,常讓俞伯牙彈琴給她聽。后伯牙妻重病,臥床不起。伯牙請醫(yī)熬藥精心侍奉,可總不見效。伯牙常為此焦慮,便無心思彈琴了。
一天,臥床的妻子似乎精神好了許多,讓伯牙為之操琴奏曲。伯牙以為其病癥好轉(zhuǎn),喜不自禁,取琴調(diào)弦,一曲又一曲地彈奏。彈得雅興正濃,一根琴弦突然崩斷。這時伯牙才意識到妻子已經(jīng)沒了聲息,回頭看,妻子已安詳?shù)亻]上了眼睛。
伯牙從此心灰意冷,再也沒有碰過那把斷了弦的琴。多年后,朋友為一直沉湎于悲傷中的伯牙介紹了一位女子,開始伯牙無論如何也不應(yīng)允,在朋友的再三懇求下,才勉強同意見面。
見面后,互相都欽慕對方的才情氣質(zhì),而女子還提出要聆聽伯牙彈琴。伯牙于是將收藏多年的琴找出來,拆去斷弦換上新弦,當(dāng)即演奏出動聽的樂曲。女子聽罷,為之心動,答應(yīng)了這門婚事。二人結(jié)為秦晉。
后來,人們便把男子喪妻稱為“斷弦”,把喪妻男人再娶,稱為“續(xù)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