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猶太教的猶太人
門德爾松是猶太人,但他是個奇怪的猶太人,有猶太血統(tǒng),卻不信猶太教。事實上,門德爾松自己在作品上簽名時,簽下的姓,都不是我們現(xiàn)在熟悉的“門德爾松”,而是“門德爾松·巴托第”,這才是他認(rèn)定自己的全名。“巴托第”是門德爾松的爸爸在放棄猶太教,改宗信仰基督教,受洗后給自己家族加上的姓,理由是“門德爾松”這個姓,是個不折不扣純粹的猶太姓。這個姓和猶太人關(guān)系太密切了,“要人家接受基督徒門德爾松,就像要人家相信有猶太教孔夫子一樣荒唐”.門德爾松的爸爸如是解釋為什么要加上“巴托第”的理由。
不過門德爾松的爸爸正式文書上加了“巴托第”,平常卻不太用這個附加姓氏。只有門德爾松,才每次簽名都不忘記加上“巴托第”,換句話說,門德爾松比他的爸爸更自覺地投身加入基督教的陣營,而與自己的猶太出身保持距離。
這樣的選擇,可以理解。畢竟那是歐洲反猶主義盛行的年代,很多基督徒相信猶太后裔背負(fù)殺死耶穌基督的大罪,除非改信基督教,否則靈魂里永遠(yuǎn)帶著魔性,不但死后會下地獄,就連生時也應(yīng)該被以對待邪惡的方法予以孤立、懲罰。不愿受到反猶主義歧視、迫害的猶太人,當(dāng)然只好放棄猶太身份,轉(zhuǎn)而認(rèn)同基督教了。
門德爾松寫過好幾部宗教劇。其中有一部是取材自《圣經(jīng)·新約》的《圣保羅》。《圣保羅》的神劇情節(jié)里牽涉猶太人,在兩個不同的歌詞版本中,門德爾松選擇了對猶太人更不友善,把猶太人刻畫得更丑陋的那一個。
許多跡象都顯示,門德爾松是真心認(rèn)同以基督新教為信仰骨干的德國文化。至少他對德國文化的認(rèn)同程度,遠(yuǎn)高于猶太的血緣關(guān)系。
然而這樣一位以其成就,大大豐富了德國文化內(nèi)容的音樂家,到了20世紀(jì),卻還是被納粹以其血緣因素,刻意忽略、貶抑他的地位,認(rèn)為和瓦格納或布魯克納等“純種”雅利安音樂家相比,門德爾松的音樂不夠雄渾偉大,充滿了小市鎮(zhèn)小商人的氣息,進而把他的音樂排除在主流之外。
門德爾松的新面貌
這樣的情況,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有了戲劇性的改變。納粹垮臺,屠殺猶太人的暴行曝光,刺激了幸存猶太人的同仇敵愾意識,與自尊自重的運動。他們強調(diào)猶太人對世界文明曾經(jīng)有過的豐富貢獻,自我肯定作為猶太人的驕傲。
在這種浪潮中,門德爾松又被點名了,這時卻被放在猶太音樂家的系譜中彰顯出來。猶太史家寫了傳記,要賦予門德爾松“新面貌”.書里強調(diào)10歲時門德爾松親歷了1819的猶太暴動,看到其他人對猶太人的種種歧視言辭與吐口水的舉動,從此,他保留了對于猶太民族命運根深蒂固的關(guān)切抱持著和其他猶太人之間強烈的團結(jié)意識。
依照這樣的史觀,門德爾松不必也不需要被拿去跟其他德國作曲家排排坐,因為他的音樂內(nèi)在含藏著猶太文化、猶太性與猶太意識,在這點上,他本來就跟同時代或更后來的德國作曲家不一樣。別人都在追求表達浪漫熱情的音樂語匯時,門德爾松卻專心研習(xí)貝多芬后期弦樂四重奏,他要窺破其內(nèi)在神靈性的根源。別人都陷入一種革命的“當(dāng)代性”狂熱中時,門德爾松卻慧眼獨具,將巴赫偉大的宗教劇《馬太受難曲》從遺忘中予以復(fù)活,而且自己還寫出了媲美巴洛克時代的大型宗教作品,這些成就都跟他的猶太背景,強烈的猶太宗教性,脫不開關(guān)系的!
一個明確改宗的音樂家,敵對立場的評論者卻都不理會他改宗的事實,他和基督教及德國文化間的關(guān)系。一邊主張他是個猶太人,所以他的音樂作品無足觀矣;另一邊則主張因為他是個猶太人,所以他的音樂作品格外偉大、格外重要。
這是門德爾松的悲劇。他沒辦法決定自己的身份,或說,他自己決定的身份沒受到應(yīng)有的尊重。攻擊他的和推崇他的,都用不是他自己選擇的身份作為出發(fā)點。
這是身份的吊詭。我是誰、我是什么人,這看似最根本、最簡單的問題,在人類經(jīng)驗里一點都不簡單。往往一個人沒辦法決定自己的身份,更常見的是,很多人想盡辦法地要取得決定別人身份的權(quán)力。是的,決定別人身份,強制定義別人的身份,是很大的權(quán)力,也是近代社會招惹最多紛爭與沖突的關(guān)鍵權(quán)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