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6月21日訊 據亞心網報道:10棟樓房被房產企業(yè)重復抵押多次,套取現(xiàn)金過億元,資金去向不明。
此事事發(fā)于2012年年初,樓房所在地為吐魯番地區(qū)托克遜縣,直到今年6月,小貸公司捅破內幕,套現(xiàn)事件才露出冰山一角。
一家房產企業(yè),能將房產多次重復抵押,還能將抵押過的房屋辦證出售,老板背后究竟有何“能量”?用小貸公司老板的話:“按正規(guī)程序,房屋只能抵押一次,重復抵押多次肯定和當地房管部門脫不了干系。”
至此,托克遜縣房管所等相關部門被推上了風口浪尖,當地房管所和該房產公司有怎樣的關系?又是如何“密切合作”將房產多次重復抵押進行貸款?由此帶來的問題又將如何解決呢?
起始:辦了房他證放心放貸
6月17日,記者見到了涉及套現(xiàn)事件的一家小貸公司的負責人陶明(化名),陶明今年40多歲,公司地址在烏魯木齊市北京路。
去年5月,經一位曾從事金融行業(yè)的朋友介紹,陶明結識了今年49歲的恒坤公司負責人朱文秀。
恒坤公司總公司在烏魯木齊市新醫(yī)路附近,托克遜縣有一家分公司,分公司在托克遜縣開發(fā)了一處12棟樓房的樓盤,其中10棟為商品房,兩棟為幫政府代建的辦公樓,房屋已動工,但因資金緊張需要貸款。
雙方當時便商量貸款事宜。隨后,陶明派人去恒坤公司總公司和托克遜考察。
恒坤公司開發(fā)的美匯錦苑小區(qū)在301省道以南,托克遜縣城解放北路西側,樓盤毗鄰托克遜縣白楊河公園,地段距該縣政府駐地不到兩公里,地理位置佳。10棟樓房多為6層建筑,房屋面積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不等。
看到樓盤后,陶明表示愿意貸款給對方,并約定首次貸款260萬元,月利率為兩分利(100元本金一個月利息兩元),期限3個月,前期只還利息,最后一月連本帶息一次性還清。
貸款意向確定后,雙方一起到托克遜縣房管所辦理了房屋他項權證(以下簡稱房他證),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fā)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記者在陶明所持的房他證上看到,他項權利種類為一般抵押,具體抵押的房屋是該小區(qū)2區(qū)9段16#樓。
陶明說,“小貸公司一般在拿到房他證后才會放貸,因為這個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隨后,陶明又放貸260萬元給對方,共計貸款給恒坤公司520萬元。
可是,讓陶明當時沒有想到的是,問題就出在這個房他證上。
事發(fā):過億資金去向不明
6月18日,記者來到托克遜縣,輾轉找到了恒坤公司分公司工作人員。
據了解,美匯錦苑小區(qū)開發(fā)初期,最先接手的是托克遜當地一家老板,該老板隨后將工程轉給了朱文秀。
而從朱文秀接手該樓盤后,就一直缺乏資金,恒坤公司分公司工作人員說:“她本人不太懂地產,更不會盤活資金,賣房回收的資金也沒有被合理利用在建設工程上,導致開工不久,就把樓盤抵押給了施工的建筑單位。”
第一次的抵押并沒有讓公司走出困局,為繼續(xù)推進項目建設,朱文秀只得聯(lián)系小貸公司希望獲得貸款。
從去年5月開始,朱文秀先后找到16家小貸公司和個人進行貸款,借款期限為3到4個月,資金共計1個多億。直到去年8月,小貸公司貸款期限已至,朱文秀卻無法按時還款,人也難尋蹤跡。
小貸公司和一些放貸的個人便找到托克遜法院,想讓法院強制執(zhí)行,將朱文秀抵押的樓房出售。但是此時,他們才知道,原來朱文秀的10棟樓盤已重復抵押數次,除此之外,被抵押的房屋還被出售給了當地居民。
記者了解到,16家小貸公司和個人,大部分都從當地房管所拿到了房他證,而大家手中的房他證上顯示,同一棟樓,出現(xiàn)重復兩次甚至四五次被當做抵押物。
揭秘:企業(yè)“傍上”房管所
“和其他小貸公司的人見面后,我們發(fā)現(xiàn),房屋重復抵押的關鍵人物是托克遜縣房管所所長馬云。”陶明說。
18日晚,記者在該縣政府大樓見到馬云,此時他已被調離原崗位。
房管所究竟是如何與恒坤公司合作的?
馬云承認,為了讓恒坤公司得到貸款,房管所明明知道房屋存在重復抵押的情況,仍給對方開具房他證。
正常情況來說,房產部門對于抵押物有嚴格的登記程序,一旦房產被抵押就意味著被凍結。但馬云為何能給多個小貸公司開出房他證呢?
“托克遜房產登記手續(xù)很落后,部分房產登記手續(xù)為手寫,沒聯(lián)網,只要房管所同意抵押就行。因管理缺陷,房管所領導還可以刪改程序,甚至修改房產抵押的相關信息。”馬云說。
房產公司緣何給恒坤開綠燈,托克遜縣政府內部人員說,肯定是得了“甜頭”。
馬云的解釋是,去年五六月份,恒坤公司相關負責人多次找到他讓他幫忙,“當時以為,幫助他們貸款可以讓工程盡快交工,然后就可以回籠資金,可沒想到,小貸公司的高額利息把他們拖垮了”。
“我知道重復抵押的危害,除了我的默認,還有一部分抵押,是因為有領導授意。”他說。
對此,馬云的直屬領導、托克遜縣住建局局長李朝菊說,在重復抵押文件上簽字的領導是前任,目前在其它部門任職。
李朝菊也承認,發(fā)生這樣的事,住建局失職,負有責任。
調查:326套出售給當地群眾
“事發(fā)后,除了要解決小貸公司的欠款問題,還有300多位購買了房屋的當地居民需要安撫。”李朝菊說。
去年8月才剛剛上任的李朝菊向上級匯報情況后,住建局報案,托克遜公安機關開始調查此案。托克遜公安機關從外地將朱文秀帶回,對其進行監(jiān)視居住,但因身體健康原因,朱文秀辦理了取保候審,在醫(yī)院接受治療。
房管所稍后進行了內部自查,將馬云調離崗位,將其安排在住建局拆遷部門工作。而房管所房屋登記系統(tǒng)也統(tǒng)一進行了更新,并對工作人員重新進行了培訓,房屋登記、抵押等相關手續(xù)也都完善了流程,補上了一些程序上的漏洞。
住建局在自查的同時,縣政法委也派人著手調查,并督促公安機關盡快出結果。
托克遜縣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譚建國說,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恒坤公司開發(fā)的10棟樓共有348套房屋,其中326套出售給了當地群眾。恒坤公司將房產重復抵押五六次之多,套取現(xiàn)金1個多億,被套現(xiàn)的小貸公司和個人多達16家。套取的1個多億現(xiàn)金除了用于項目建設之外,有些被恒坤公司領導人員挪用。資金的具體去向還需仔細調查。
譚建國說,目前托克遜縣政法委、公安機關、住建局調查結果顯示,該縣其它樓盤并未發(fā)現(xiàn)重復抵押樓房的情況。
解決:其他公司接手善后
譚建國告訴記者,為解決恒坤公司的遺留問題,當地政府已找到新疆昆侖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昆侖公司)接手該樓盤,昆侖公司也是恒坤公司的債主,之前貸款1800萬元給恒坤公司,該公司接手該樓盤后,將繼續(xù)推進美匯錦苑小區(qū)施工,完善小區(qū)基礎設施建設,小區(qū)今年6月底7月初可入住。
恒坤公司代建的兩棟政府樓也已被昆侖公司接手。昆侖公司總經理孫乃軍說,公司將和小貸公司協(xié)商,希望通過支付現(xiàn)金、實物抵押的形式逐步償還小貸公司本金,至于小貸公司和恒坤公司簽的貸款利息需采取折中辦法償還,畢竟利率太高了。
昆侖公司接手燙手山芋,是否從托克遜縣得到了相應補償,對此,昆侖公司和托克遜縣有關部門都沒明確表態(tài)。
采訪中,記者想聯(lián)系恒坤公司其他領導,但一直無法聯(lián)系到,而朱文秀的多個手機號碼不是空號就是無法接通。
托克遜公安機關也婉拒了記者對朱文秀的采訪要求。
托克遜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王劍告訴記者,公安機關成立了專案組,致力于解決這次重復抵押房產的案件,目前,案件仍在調查。
針對此事,新疆施安律師事務所趙偉律師說,房管所“幫助”房企套現(xiàn),房企和房管所涉嫌聯(lián)合詐騙。對于此事,公安機關肯定會本著先刑事后民事的方法來處理。刑事案件告一段落后,小貸公司和貸款個人可以起訴房企和房管所,要求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