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11月9日訊 “100萬,絕對是北宋的東西,品相很好。”從今年8月開始,這條出售文物的消息,開始在西安的古玩市場流傳。到底是北宋的啥物件?大家越傳越神乎,誰都說不清。很快,西安公安刑偵局二處五大隊也接到線索,民警立即對全市各大古玩店、收藏市場展開走訪布控,線索逐漸清晰。
古玩店百萬元叫賣文物
9月中旬,民警趕赴臨潼,在掌握了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證據(jù)和活動軌跡后,將一家無證照的古玩店店主周老板抓獲。
周老板40來歲,臨潼人,經(jīng)營古玩店很多年,對文玩瓷器,頗為在行。周老板稱,寶貝是朋友委托出售的,至于怎么來的,他一問三不知。至于為啥叫價100萬元,他說,寶貝到手后,專門拍了照,揣著相片到博物館和古玩市場,和別的文物悄悄比對,確定系文物,而且是級別較高的文物。
“這是一件北宋的耀州瓷,貨源在臨潼,”昨天,二處五大隊探長王楠介紹,耀州瓷的窯址在銅川,始于唐代,盛于北宋,是宋代六大窯系之一,曾是北宋鼎盛時期專為朝廷燒制的貢瓷。
民警在周老板家的衣柜,找到了這件寶貝。“看得出,嫌疑人對這件文物也是很用心保存了。”王楠說,文物被裝在一個蛋糕盒子里,上面覆蓋著厚厚的衣服。
該文物系國家二級文物
周老板的同伙姓龍,臨潼人,也開一家古玩店。得知這一情況,民警順藤摸瓜,將龍某抓獲。
經(jīng)省文物鑒定委員會鑒定,這件瓷器為耀州窯青釉刻花牡丹紋花口尊,系國家二級文物。
根據(jù)我國《刑法》236條規(guī)定,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jīng)營的文物,非法經(jīng)營數(shù)額巨大就構成倒賣文物罪,將處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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