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去年“掃黃打非”35人被追刑責 十大案件公布
2015年陜西省“掃黃打非”案件查辦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果:成功偵辦全國“掃黃打非”掛牌案件9件、全省“掃黃打非”掛牌案件19件,35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始終保持了“掃黃打非”工作高壓態(tài)勢。
本次公布的2015年陜西“掃黃打非”十大典型案件,均為2015年審結(jié)的全國、全省“掃黃打非”重點案件,是打擊非法及侵權盜版出版活動、掃除淫穢色情出版物及有害信息、整治新聞“三假”等“掃黃打非”重點工作成果。
1、咸陽“8.15”新聞敲詐勒索案
2013年8月13日,咸陽市彬縣公安局接到報案,王某等3人假冒記者對彬縣某單位實施敲詐。8月15日至19日,公安部門先后將犯罪嫌疑人王某、韓某、應某抓獲。經(jīng)查,自2010年以來,3人先后多次假冒中央媒體記者身份在咸陽、寶雞等地敲詐勒索40余起,涉案金額高達81.5萬元。
2015年9月10日,彬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判處應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判處韓某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2、商洛“6.06”銷售假書號特大電信詐騙案
2014年6月6日,根據(jù)群眾舉報,商洛市公安、新聞出版、文化市場執(zhí)法等部門,成功破獲了一起銷售假書號詐騙案,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殷某。經(jīng)查,自2007年8月起,殷某伙同他人,向全國各地郵寄虛假圖書出版廣告,以銷售書號名義,詐騙全國各地2168人次,詐騙金額達500余萬元。
2015年8月24日,商洛市商州區(qū)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殷某有期徒刑4年5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
3、西安“11.05”非法期刊特大詐騙案
經(jīng)查,邵某等人未經(jīng)許可擅自設立《大眾創(chuàng)業(yè)》雜志社,并通過偽造公章、刊登虛假廣告等方式詐騙錢財。截至案發(fā),出版發(fā)行非法期刊48期,共計4.8萬余冊。
2015年11月,西安市雁塔區(qū)人民法院以非法經(jīng)營罪、詐騙罪判處邵某有期徒刑8年6個月,并處沒收財產(chǎn)20萬元、罰金9萬元;以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夏某有期徒刑5年6個月,沒收財產(chǎn)20萬元;沒收在案扣押物品,責令邵某退賠被害人被騙贓款。
4、延安“5.29”網(wǎng)絡新聞敲詐勒索案
經(jīng)查,2013年10月,董某擅自設立非法機構西部社會與法渭南辦事處,并以西部社會與法網(wǎng)站的名義招進張某、祁某、蔚某、范某。2014年3月更名為中國夢網(wǎng)法制調(diào)研中心辦公室和中國新媒體法制辦公室,該非法網(wǎng)絡媒體以假記者身份敲詐勒索8起、涉案金額5.81萬元。
延安市宜川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董某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處祁某有期徒刑3年又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處蔚某有期徒刑1年又1個月,緩期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判處范某拘役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5、咸陽“3.25”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經(jīng)查,2012年9月,孫某、劉某發(fā)現(xiàn)咸陽市文林路一項目部存在五證不全問題,便假冒陜西廣播電視臺記者到該項目部進行采訪,以曝光其違規(guī)問題相威脅,敲詐5萬元。
2015年8月25日,咸陽市渭城區(qū)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4年;判處劉某有期徒刑3年。責令孫某、劉某共同退賠被害人5萬元。
6、渭南“6.03”QQ群傳播淫穢視頻信息牟利案
經(jīng)查,2013年12月至案發(fā),張某以網(wǎng)名“冷月寒”創(chuàng)建了群號為146126191的“渭南娛樂”QQ群,張某擔任群主,雷某等4人擔任群組管理員。該群成員之間主要交流和上傳帶有淫穢內(nèi)容的圖片、影片等色情電子信息,并拉攏400余人入群。查證群內(nèi)共上傳淫穢視頻45部、 圖片135張。
2015年2月11日,大荔縣人民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1年;判處雷某等4人拘役6個月,緩期1年。
7、西安“4.28”印刷盜版圖書案
2014年5月,為謀取不法利益,胡某伙同路某采用盜版方式,印刷《建設工程經(jīng)濟》、《建設工程經(jīng)濟復習題集》等八類書籍。2014年12月17日,西安市文化市場執(zhí)法總隊現(xiàn)場查獲盜版圖書6083冊。
2015年12月25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4萬元;判處路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3萬元。
8、榆林“10.30”新聞敲詐勒索案
2014年10月30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橫分局接舉報,稱《祖國》雜志社工作人員李某、《西安商報》工作人員黑某,向油氣站敲詐勒索現(xiàn)金4萬元,財物4000元。接到報警后,公安人員在榆林高新區(qū)某酒店將2人抓獲。據(jù)黑某交代,之前還以假記者身份敲詐勒索某人6000元。
2015年4月17日,榆林市榆陽區(qū)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黑某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萬元。
9、西安“9.30”網(wǎng)絡傳播淫穢信息牟利案
2014年9月,西安市公安網(wǎng)監(jiān)支隊發(fā)現(xiàn)一市民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建立了一個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QQ群,群內(nèi)成員達938人。29日,公安蓮湖分局桃園路派出所將涉嫌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獲,查獲用于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電腦一臺、移動硬盤一塊,用于轉(zhuǎn)賬的銀行卡一張。經(jīng)查,犯罪嫌疑人周某通過在網(wǎng)上銷售色情網(wǎng)站賬號,經(jīng)營1年獲利10萬元。
2015年5月5日,西安蓮湖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8個月。
10、西安“1.14”販賣淫穢光盤牟利案
2015年1月14日,公安高新分局丈八路派出所接舉報在西安市陳林村一書店有人出售淫穢光碟。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在陳林村將涉嫌販賣淫穢制品的嫌疑人張某抓獲,現(xiàn)場查獲淫穢光碟681張。
2015年6月4日,西安市雁塔區(qū)人民法院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又3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