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美聯(lián)社等媒體11日報道,美國加州州長正式簽署法案,允許幼兒園至12年級學生可根據(jù)自我認知性別,而非生理性別認定性別,參加各種活動。該法案于明年1月1日開始生效,將適用于620萬名公立學校兒童。這項法案也在美國引發(fā)很多爭議。
11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是宣布,他已簽署了允許幼兒園到12年級的學生“自定性別”的AB1266法案。這一法案將使加州成為美國第一個立法 保障跨性別中小學生權益的州,要求公立學校不得干涉跨性別學生選擇使用男生還是女生的洗手間或更衣室,以及從事男生或女生的運動。這也就意味著,一名男生 只要他“自認為是女生”,就可堂而皇之地走入女生更衣室和女廁所。
該法案旨在保護“跨性別學生”,“跨性別”理念由美國的維吉妮亞· 普林斯于上世紀70年代提出的,是指那些不認為自己的性別與基于生殖器官決定的性別一致的人。加州8歲的男孩杰士在出生時是男性,但在他快1歲的時候,他 的父母發(fā)現(xiàn)他對女孩子喜歡的娃娃很感興趣,并且喜歡穿各種裙子,一旦穿上男孩子的衣服,就不愿出家門,醫(yī)生診斷他有性別認同障礙,家人于是將其護照等證件 性別改為“女性”。
該法案支持者稱,這一法案有助減少跨性別學生在校園中可能遭受的欺凌和歧視。但部分反對者在新法簽署后幾小時,提起了訴訟,認為允許跨性使用洗手間或更衣室,會給大多數(shù)人制造困擾,隱私被侵犯。
專家認為,讓處在青春期的高中生“自定性別”,容易引發(fā)性騷擾等問題。若男生以自我認定為“女生”進入女廁所,會造成其他女生的困擾?希望立法者出臺規(guī)則避免可能引發(fā)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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