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工業(yè)甲醛等提升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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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到來,啤酒進入銷售旺季。近日,吉林省四平市搗毀的一個制售偽劣啤酒的窩點,讓執(zhí)法人員大吃一驚:為了延長保質期、提升口感,企業(yè)竟在啤酒中加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工業(yè)甲醛和工業(yè)鹽酸,產出的上千噸啤酒已經銷往黑龍江、內蒙古、遼寧等地。
鑫鑫飲品廠內,堆積如山的其他品牌啤酒周轉瓶。
7月8日,記者跟隨國家質檢總局執(zhí)法督查司奔赴當地,就該案進行追蹤采訪。
廠區(qū)雜草叢生,廠房破舊不堪,銹跡斑斑的生產線里,還殘留著一些麥芽;糖化車間里,5瓶未開封的甲醛溶液并排放在一起,一步之隔,是滿滿兩麻袋甲醛溶液的空瓶;廠區(qū)空地上,成堆的舊啤酒瓶正等待清洗和灌裝;成品庫房里,已包裝好的成件啤酒堆積如山——這是記者7月8日在吉林雙遼鑫鑫飲品廠看到的情形。
生產遼雪牌啤酒,廠里卻堆放大量青島啤酒和雪花啤酒的周轉瓶
8日,雙遼市質監(jiān)局稽查分局局長田文龍介紹說,今年3月23日的例行日常檢查中,發(fā)現鑫鑫飲品廠的原材料庫堆放有大量青島啤酒和雪花啤酒的周轉瓶;成品庫堆放的小麥王啤酒、純爽啤酒和冰純啤酒用的都是青島啤酒和雪花啤酒的酒瓶。其中,純爽啤酒的標簽最下面有一行小字:“特別提醒:容器文字或圖案與產品無關”。
這引起了執(zhí)法人員的注意。面對為何要標注這行小字的追問,廠里的工作人員支支吾吾,并未作出正面解釋。
發(fā)現疑點后,雙遼市質監(jiān)局立刻向四平市質監(jiān)局匯報了情況,并在今年4月兩次對鑫鑫飲品廠進行檢查,均未發(fā)現違禁品。
但是,兩次檢查中,工廠工作人員都以“倉庫保管員不在”、“車間打不開”等理由對檢查推三阻四,回答問題時吞吞吐吐,神情緊張。根據多年打假工作的經驗,田文龍判斷,其中一定有問題。
同時,雙遼市質監(jiān)局接到消費者舉報:鑫鑫飲品廠生產的啤酒中有大量混濁物,且啤酒瓶蓋不嚴,懷疑啤酒有質量問題。還有知情人稱,鑫鑫飲品廠有可能假冒青島啤酒和哈爾濱啤酒的商標。
據了解,鑫鑫飲品廠由四平市海宏飲品有限公司更名而來,有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1月。廠里只有一條瓶裝啤酒灌裝線,生產遼雪牌啤酒,日生產能力為45噸。2011年10月,廠子被轉包給了黑龍江富錦人賈學智,于2012年2月開始正式生產。由于銷路不好,經常處于半生產半停產狀態(tài)。
抽檢樣品無一合格,有關部門全力追繳已售假酒
據四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徐艷山介紹,2012年5月,四平市質監(jiān)局將情況與公安局經偵大隊進行了溝通,雙方開始聯(lián)合偵查,對鑫鑫飲品廠進行了布控。偵查發(fā)現,鑫鑫飲品廠不僅涉嫌假冒其他啤酒品牌的商標,而且在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工業(yè)甲醛和工業(yè)鹽酸。
6月13日,四平市質監(jiān)局和公安局經偵大隊聯(lián)合行動,執(zhí)法人員現場扣押啤酒生產線一套、成品啤酒18904箱、瓶蓋8萬枚、工業(yè)甲醛6箱120瓶、工業(yè)鹽酸20余桶、包裝箱3100個、各類假冒注冊商標標識13萬套、各類賬目30余本,總價值1300萬元。
經檢驗,現場抽取的14個啤酒樣品全部為不合格產品。四平市產品質量檢驗所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除大部分產品原麥汁濃度不合格外,其中還有13個樣品甲醛含量超標。其中最嚴重的超標4倍以上,達到10.6毫克/升(標準要求為≤2.0毫克/升)。而甲醛是一種致癌的有毒有害物質,國家明令禁止向食品中添加。
6月14日,四平市公安局經偵分局正式立案,并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賈學智等6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
在訊問筆錄中,賈學智交代,接手鑫鑫飲品廠以來,共生產啤酒2300多噸,銷售金額300余萬元,但由于殺菌機溫度不夠,導致酒中出現雜質,經銷商退貨,賠掉不少錢。
賈學智承認,為了延長保質期,在糖化過程中添加了工業(yè)甲醛;由于消費者反映口感不好,為了改善口感,又從2012年6月11日開始,添加了工業(yè)鹽酸。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潤,他還讓工人在發(fā)酵過程中多加水,調低麥芽糖濃度。
7月4日,四平市食安委召開緊急會議,安排質監(jiān)、工商、公安部門組成專項追繳組,派人員赴省內各地和黑龍江、內蒙古、遼寧等地,對已經售出的假酒進行全力追繳。
獲知線索難、調查取證難、違法成本低,致酒類制假屢禁不絕
吉林省質監(jiān)局執(zhí)法督查處處長王崇峰說,啤酒生產需要一整套設備,成本高利潤低,造假的現象比較少;即使出現問題,一般來說也是冒用其他品牌。此次發(fā)現造假者向啤酒中添加工業(yè)甲醛和工業(yè)鹽酸,執(zhí)法人員也非常震驚。目前,吉林省質監(jiān)部門已經對全省啤酒生產企業(yè)的產品開展了抽檢工作,尚未發(fā)現同類問題。
據質檢總局執(zhí)法督查司執(zhí)法信息處處長范春光介紹,今年以來,針對酒類產品,全國各級質檢部門檢查白酒生產企業(yè)7669家次、葡萄酒生產企業(yè)743家次、其他酒類生產企業(yè)1820家次,立案查處質量違法案件354起。
酒類產品的制假售假行為何以屢打不絕?范春光介紹說,目前發(fā)現的酒類造假案件一般以白酒造假為主。制假企業(yè)通常小批量生產,即產即銷,不存貨,由于對銷售額5萬以下、存貨金額在15萬元以下的不予立案,大量制假企業(yè)“零敲碎打”,讓打假人員難以取證。生產窩點的線索獲取難,累計制假的總量取證難,追究刑事責任和治本難,成為酒類打假的三大難點。而造假企業(yè)一般隱蔽意識強,很難發(fā)現問題;假冒產品流入市場以后,消費者往往較難分辨,難以提供有效的線索。
徐艷山說,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案件過程中,地方往往傾向于保護企業(yè),給質檢、公安等部門的打假行動帶來很大的難度。而此次端掉這個制假售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窩點,質監(jiān)、公安兩個部門配合默契,地方政府也給予了極大支持。
質檢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從正規(guī)渠道購買酒類產品,如發(fā)現標簽印刷模糊、商標假冒、玩文字游戲、口感有問題等可疑之處,應及時向質檢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