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貿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區(qū)水域遭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案件發(fā)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要求盡快查明案情,緝拿兇手,給遇難者家屬一個負責任的交代,切實保護我國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廳迅速抽調200多名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辦工作。在中方積極倡導下,中老緬泰四國建立了湄公河流域執(zhí)法安全合作機制,并在此機制下開展情報交流、聯(lián)合巡邏執(zhí)法、聯(lián)合整治治安突出問題和打擊跨國犯罪。
四國警方很快查明,湄公河“金三角”地區(qū)特大武裝販毒集團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員與泰國個別不法軍人勾結策劃、分工實施了“10•5”案件。此后,中老緬泰四國執(zhí)法部門開展了大量偵查工作,組織了多次圍捕行動,成功抓獲了糯康、??怠⒁廊R、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隨后,公安機關依法搜集、調取和固定證據(jù),進一步查清了糯康犯罪集團針對我國船只和公民的犯罪事實。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了合議庭負責審理此案,向6名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副本、附帶民事訴訟狀及譯本,并根據(jù)各被告人的權利和意愿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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