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記者在嘉峪關路派出所走廊里見到了右側額頭有明顯紅腫的王女士。提起自己的遭遇,王女士依然心有余悸。據(jù)其講,12月28日下午1時29分,她接到一個133尾號為9685的陌生來電,一男子自稱是她原單位負責人的朋友,約她出來談談與原單位勞資糾紛的問題。經(jīng)過協(xié)商后,王女士乘車來到段家灘的約定地點。但是見面之后,一陌生男子自稱是警察,一把抓住她便往一輛面包車里推搡。上車后,驚恐的王女士質(zhì)問該男子自己有什么過錯,該男子十分兇狠地告訴她:“到了派出所有你說的時候!”隨后,被沒收了所有通訊工具的王女士被帶到嘉峪關路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后,另一名民警將王女士帶進審訊室,“我被鎖在最里面一個辦公室的椅子上,就是那種審訊犯人用的椅子,手上也被戴上了手銬。那個警官告訴我,我以前的老板把我告了,說我敲詐勒索,讓我老實交代問題。我雖然十分驚訝,但是很快鎮(zhèn)定下來,心想身正不怕影子斜,便將整個過程一五一十地告訴了那名警察。”王女士說。然而,正當她在說明情況時,這名民警沖到她面前扇了兩個耳光,隨即大聲斥責道:“我讓你老實交代你就給我交代,我今天就把你打了,咋了!你有什么證據(jù)說我把你打了?!”面對突如其來的傷害,她告訴這名警察打人是不對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聽到她的責問,這名警察更加惱羞成怒,“他罵了一句臟話后,沖過來揪住我的頭發(fā)就把我的頭往椅子前面的木板上撞,還把手銬上得更緊。不一會手就腫了。”王女士說。
在經(jīng)歷了痛苦的折磨后,王女士被帶到另一個辦公室繼續(xù)銬著。直到當天晚上11時,王女士又因口供不實拒絕簽字而被再次毆打,“他還告訴我,告我的材料上級領導已經(jīng)批閱過,已經(jīng)夠判五年的刑。”王女士說,“不能光靠一方的證據(jù)就說我是敲詐勒索的騙子啊,誰知那個警官上來又給我兩個耳光,還威脅我說想翻供等你五年之后再翻吧,讓我老實點。”
王女士稱,她在派出所待到29日上午12時,民警告訴她證據(jù)不足讓其回家。她覺得自己莫名其妙被抓到派出所還被毆打,希望派出所給自己一個說法,但是沒有人能回答此事。王女士隨后到派出所的公示欄里發(fā)現(xiàn)打她的警察名叫舒建華,沒有發(fā)現(xiàn)給她打電話的那名男子的照片。王女士向記者透露,她當時聽到舒警官對那個給她打電話的男子說:“如果有人問起來,就說自己是他雇傭的司機,協(xié)助他辦案的。”
隨后,記者對嘉峪關路派出所一位叫楊文孝的副所長進行了采訪。楊文孝表示,他目前剛剛知道此事,但不便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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