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16日訊,據蘭州晨報報道:1月14日,蘭州市公安局針對以短信群發(fā)“代購車票”信息、用非法網絡軟件進行詐騙等新型作案手法,提醒廣大市民,春運期間旅客應提高自我防范意識。
警示稱,犯罪嫌疑人先稱自己是車站“內部人員”,可以“窗口出票,票到付款”,獲取購票人的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然后,要求購票者兩人配合,一人等待取票,一人轉賬付款。犯罪嫌疑人用購票人提供的電話號碼借助“來電顯示改號軟件”顯示在等待轉賬付款的購票人手機上,騙其將票款轉至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賬戶。警方提醒市民,購票一定要采用鐵路訂票熱線、網絡或車站售票口等正規(guī)渠道,切莫相信“內部人員”所謂“代購”車票,更不要將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和個人信息提供給陌生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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