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訊 肇事者向警方自首,被拘留15天
轎車撞傷人后逃逸,雖被行車記錄儀拍下,但交警調查發(fā)現(xiàn),該車原來是一輛被倒手7次的報廢車。近日,黃陂交警經(jīng)層層剝繭,逐一尋找該車各任車主,終于找到肇事者。
6月8日上午7時45分許,在黃陂區(qū)前川向陽大街前川三中路段,一輛轎車撞倒一輛自行車后逃逸,有人受傷。黃陂交通大隊民警黎波、喻品之迅速趕赴現(xiàn)場,經(jīng)調查走訪發(fā)現(xiàn),事故發(fā)生時正好有一輛轎車上的行車記錄儀拍下了交通肇事的瞬間,并記錄下肇事車是一輛神龍富康灰色小型轎車,車牌為鄂AY2G24。
通過追查,民警發(fā)現(xiàn)車主為武漢蔡甸人周某,車輛狀況于2012年6月30日注銷。周某告訴民警,該車于2011年5月賣給了蔡甸區(qū)陽光寄售行的孫某,孫某又賣給了當?shù)匾粋€叫鄧某的人。
鄧某已到廣東東莞打工,他表示,車到他手上時已是報廢車,無法過戶,于是經(jīng)人介紹將車賣給了一個在蔡甸街上修摩托車的叫“兵兵”的人。
民警走訪調查找到“兵兵”,但他說車賣給了一個叫“九斤”的人。通過“兵兵”提供的電話,民警找到“九斤”,他表示車賣給了修電器的張某。張某告訴民警,今年1月,他將車賣給了蔡甸街一汽修店老板陳剛。陳剛稱,當月底車就被自己哥哥陳亮買走了。
經(jīng)過調查,民警確認陳亮就是最后一任買主,且極可能就是肇事者,于是讓陳剛做其工作。
7月31日,陳亮迫于壓力,到黃陂區(qū)交通巡邏民警大隊自首。他交代,由于自己沒有駕駛證,所以肇事后因慌亂逃逸。目前,陳某因無證駕駛報廢機動車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處以15天治安拘留。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