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彤在臥室里畫的畫。她是“連云港電大一女生被辱事件”的施暴者之一,一審被認定為主犯之一,判處三年六個月。 新京報記者 李興麗 攝
徐彤的榮譽證書。新京報記者 李興麗 攝
“連云港電大一女生被辱事件”一審?fù)彫F(xiàn)場。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luò)
2015年5月,連云港電大一女生被4名女生毆打、剪發(fā)、拍裸照并上傳至網(wǎng)絡(luò)。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luò)
大西北網(wǎng)訊 學園林出身的徐志平,一度覺得養(yǎng)植物比養(yǎng)孩子困難。“植物不像人,有個頭疼腦熱能說出來。”
但女兒徐彤出現(xiàn)問題后,他發(fā)現(xiàn),自己可以精準診治多種植物的病情,面對女兒卻束手無策。
6月15日上午,江蘇連云港市中院二審?fù)徶?,齊耳短發(fā)的徐彤最后陳述:從學校突然進入看守所,仿佛一下子跌入了深淵。今年本該是領(lǐng)取《大學通知書》的時間,拿到的卻是判決書。
即將18歲的她一直低著頭,語速很快,不斷地道歉,懇求法庭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旁聽席上51歲的徐志平流淚了,他一度想站起來跟女兒道歉——她在他前面10米遠的地方站著,自始至終沒回頭看他一眼。
徐彤是“連云港電大一女生被辱事件”的施暴者之一。去年5月,包括她在內(nèi)的4人,對連云港電大一女生毆打、剪發(fā)、燒頭發(fā)、拍裸照并上傳至網(wǎng)絡(luò),引發(fā)全國關(guān)注。
這是全國多起同類校園暴力案中,為數(shù)不多被判刑的案例。“希望此案的宣判能夠起到警示作用。”該案一審審判長李保群說。
人性的“兩面”
二審開庭前兩天,法律援助律師黃競宇會見了徐彤。她告訴徐彤,要想獲得寬大處理,“只有靜下心深刻反思自己內(nèi)心的惡。”
但徐彤覺得,一審判決中,自己不應(yīng)被認定為主犯。
2015年11月連云港市海州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中寫道,在共同犯罪中,陳麗穎、徐彤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并以故意傷害罪、強制侮辱婦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三年六個月。
事實上,徐彤并不認識被打的女生,她打人的動機是,“想幫好友陳麗穎出氣”。
辦案人員對提審中的一個細節(jié)印象深刻:徐彤拿起煙灰缸砸對方的頭,陳麗穎提醒她,“不要用煙灰缸打,怕砸出事”。徐彤則說,“我有數(shù),我以前被人這樣打過。”
“她打人好像是報復(fù)誰的感覺。”上述辦案人員說,打人的4個女生,有3人未成年,她們對受害人拳打腳踢、用皮帶抽、用石頭砸頭、拍裸照、用打火機燒頭發(fā),導(dǎo)致受害人全身多處受傷。
不過,在徐志平和妻子記憶中,女兒徐彤卻一向膽小怕事,小時候看見路上的螞蟻,“指半天都不敢邁過去”。
她曾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小學時多次被評為“紀律標兵”和“文明標兵”,初中時的一次作文競賽,她得了三等獎。那時的榮譽證書,都還留著,有十幾張。
徐彤還擅長畫畫,經(jīng)常有同學向她求畫。
一審審判長李保群則對被告人的“兩面”性印象深刻。他記得第一次見到她們時,“一個個都像小綿羊一樣,后悔、哭,令人痛心。”
但看著具體施暴的過程和手段,他驚愕不已,“施暴時,人性中的惡占據(jù)了絕對地位。”
“你要爭氣”
徐彤的家位于連云港市老城區(qū)的一個綜合市場旁——從早上五六點開始,一直到傍晚,濕漉漉的蔬菜、帶著腥味的禽肉在樓下集合,又被熙攘的人群帶回家。
2008年,徐志平花30萬買下這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借了很多債。屋內(nèi)家具老舊,由于夫妻忙于上班打工,擺設(shè)凌亂。
在過去的一年,徐志平把女兒出生17年來回想了好幾遍。除了對一審認定女兒為主犯不服外,他把更多的原因指向自己:“確實是我錯了。”
他常常后悔、自責,就連那個煙灰缸的細節(jié)——女兒以前被人這樣打過,他也完全不知。
1965年出生的徐志平,從老家東海縣農(nóng)村考上農(nóng)校,畢業(yè)后從事園林綠化工作。由于單位離家20公里,他每天五點出門,夜里十一二點才能到家,幾乎缺席了女兒絕大多數(shù)的生活。
但他非常重視女兒的學習。徐彤小學升初中時,分到一所校風較差的學校。徐志平主動找老師,“一定要嚴管,必要時候可以打。”
在這所升學率不高的學校里,徐彤的成績一直排在年級前幾名。2013年,她被連云港市高級中學錄取。
不過,臨報志愿時,徐彤想上五年制大專。遭到了徐志平反對:“我不同意,人要有更高的追求。”
他希望女兒至少考個二本,“這樣以后才有希望。”
徐志平更不想自己的經(jīng)歷在女兒身上重演。1999年后,高等教育擴招,高學歷成為單位的標配。只有中專文憑的徐志平,無論晉升還是工資級數(shù),都受到難以突破的限制。
他努力想把女兒送進江蘇省東海高級中學。那是他的母校,也是江蘇省四星級重點中學。
背著買房的債務(wù),他又借來4萬5千塊的借讀費——這相當于整個家庭一年的工資收入。
“你一定要爭氣啊!”這是他對女兒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不過,臨開學時,徐彤打了退堂鼓。“我還是考哪兒上哪兒吧,東海那邊都是尖子生,差了將近100分。”她說。
“你不要害怕,人只要有志氣,慢慢往前趕,總能趕上。”徐志平開解。
“都是你逼的”
開學后,徐彤開始越來越多地提及壓力問題,“怎么追都追不上。”同學的孤立也讓她苦惱,“老師和學生都看不起我們這些花錢買過去的。”
“你不能下這個結(jié)論,什么事情不是靠人努力的?”徐志平用自己的邏輯,試圖說服女兒。
他的高中同學,不少都干出了事業(yè):有人位居政府高層、有重點中學的校長……更讓他羨慕的是,同學的子女“有考復(fù)旦的、有考清華的”,他每次隨完份子回家,忍不住對女兒“嘮叨”一番,拿女兒作比較。
“女兒雙手捂住耳朵,大叫‘啊’……”在母親看來,這是女兒不堪壓力,情緒失控時的一種發(fā)泄。
厭學隨之而來。
“孩子是不是精神有問題?”老師對徐志平說,徐彤在學校不按時起床,且抵觸情緒很重,為了一點小事常常大喊大叫。
徐彤也對父親大喊,“都是你逼的!我考上哪里就上哪里!”
父女矛盾慢慢升級,徐志平最終妥協(xié),但條件還是那句話——“你要爭氣。”
在高中入學僅3個月后,他帶女兒回家,高一下學期轉(zhuǎn)至連云港高級中學讀書。
情況并未好轉(zhuǎn)。
“房門一關(guān),拿刀片在手腕上劃。”徐彤的母親說,“手腕上割得一道一道的,稍微有點沖突,就撞墻跳樓。”
在一次爭吵中,徐彤曾透露,痛苦的根源在于缺少父親真正的關(guān)心。她在反鎖的房間里,提到小時候多次被同學欺凌的經(jīng)歷。“小學時被同學摁倒在草坪上,被人騎在身上打。”
那時,徐志平每天天不亮就出發(fā)到市區(qū)工作,她的母親在各地打零工補貼家用。從不“護短”的夫妻倆,聽說孩子被欺負,大都讓女兒找自身原因,“人家為什么不打別人就打你呢?”
2014年3月,徐志平帶女兒去看醫(yī)生,被診斷為“情緒障礙”。當年上半年,為了緩解壓力,徐彤開始休學在家。
“我在家,她就要走。”徐志平用“水火不容”形容緊張的父女關(guān)系。
辦案人員也對父女倆印象深刻。因為案發(fā)時徐彤尚未成年,提審時徐志平在場旁聽。“你說什么說,你不要說!”該辦案人員回憶,“就像大人呵斥小孩一樣,非常暴躁。”
失控的女兒
女兒開始不回家吃飯。有時被一個電話叫走了,徐志平問,你干什么去,“她說,你別管。”
離開家庭和學校的“束縛”,徐彤在外面認識了跟自己有類似經(jīng)歷的朋友,他們一起溜冰、到青年公園坐海盜船、晚上去酒吧跳舞,還會相互開解與家人的矛盾,尋找精神上的慰藉。
陳麗穎就是在這期間認識的。
她比徐彤大兩歲,父母在她約4歲時離異。在父親陳春眼中,小時候的陳麗穎乖巧懂事,從初中開始“叛逆、不回家”。
老師敦促她好好學習,她的要求——“我想要我媽媽回來”,讓重新組建家庭的陳春無所適從。
因為連續(xù)三四天找不見女兒,陳春也曾報過警。他在女兒可能出現(xiàn)的網(wǎng)吧轉(zhuǎn)悠,在可能出現(xiàn)的地方蹲守。好不容易找見了帶回家,“沒過幾天又不見了。”
初二時,陳麗穎就輟學了。
陳春既氣憤又無奈。女兒約16歲時,他又一次把她找回家,拿皮帶打,并嚇唬她:“你要是再走了,就別回來了。”
幾天后,女兒再次出走,不再回來。陳春為了養(yǎng)活新的家庭,到鹽城打工,無暇再管女兒。
陳麗穎開始在社會上“闖蕩”。
她和徐彤成為好友后,徐彤身上沒錢了,她會幫忙,并經(jīng)常請徐彤吃飯。
徐彤的母親也知道這個“經(jīng)常請女兒吃飯”的朋友。她提醒女兒不要隨便吃別人的東西。
“放心吧媽媽,我們是朋友,人都挺好的。”徐彤說。
“肯定要出事”
女兒出事前半年,陳春的一個朋友托人給他捎話,曾在連云港某KTV夜場看到陳麗穎在陪酒,“建議管管(女兒)”。
陳春覺得,“再不管,女兒肯定要出事”。他加了女兒的QQ,勸女兒到鹽城跟他生活。
出事前一個月,連哄帶騙,他把女兒帶到鹽城,準備幫她找一份穩(wěn)定的工作,收收心。但他提出的餐廳服務(wù)員、倉庫保管等工作,女兒都不感興趣。
出事前5天,陳麗穎又不見了。
下午2點多,陳春回家,打電話找女兒,她說,“回連云港了,過幾天回去。”
他覺得女兒“心跑野了。”有時,他甚至覺得,押在看守所,至少能知道女兒在哪兒,比到處找不到要心安。
事發(fā)前,徐彤的情緒并不好。母親打電話叫她回家,她答,“你不要總打電話給我,我想回家就回家,就是不想見到我爸。”
此前,徐彤答應(yīng),9月份開學時,到一所新的學校上學。徐彤母親還想趁著五一放假,帶女兒出去旅游散散心,以緩解父女矛盾。但這一提議被丈夫拒絕了,“工作太忙,走不開。”
2015年5月10日,母親節(jié)。日落前,母親打電話叫徐彤回家。“過一陣就回,跟同學在一起。”她說。
但是當天直到深夜,女兒也沒有回家。
此后,徐志平夫婦再打電話,一直聯(lián)系不上徐彤。第二天晚上10點多,一位警官打電話問,“你是徐彤的爸爸嗎?”
徐志平腦袋“轟”的一聲,“覺得完了”。
陳春知道女兒出事是在兩天后。有親友給他打電話:“你閨女出事了。”
他問什么事,對方說:“你去搜一搜最近連云港的重大事件。”
他上網(wǎng)一搜,蒙了。
一名長發(fā)女生在空地上被赤身裸體毆打、被兩人拽著頭發(fā)面對鏡頭,其中多張圖片還暴露這名女生的隱私部位。上傳者在圖片說明上寫道:“得罪我朋友的下場爽嗎?”
根據(jù)警方披露,這是一起“報復(fù)性犯罪”。陳麗穎和受害人孫某于2013年相識,兩人一直相處很好。
事情起因于2014年底,陳麗穎與其男友鬧矛盾,獨自一人在外租房,孫某通過QQ聊天將此事告訴了陳麗穎的男友。男友找上門,把陳麗穎打了一頓。
為此,陳麗穎懷恨在心,伺機報復(fù)。
5月10日,陳麗穎找人將孫某約出,叫來徐彤等人,毆打?qū)Ψ街螺p傷一級,共同完成了“復(fù)仇”。
“就當我去遠方求學去了吧”
女兒出事后,徐志平不再一心撲在工作上。“你那么努力,現(xiàn)在還不是混成這樣?”女兒曾經(jīng)的反問常常回響在他腦海里。
在反思自己的同時,他開始變得敏感、較真,在公共汽車上看到播放暴力影片,會主動讓司機關(guān)小聲點,盡管常常換回對方鄙夷的眼光。
陳春也提及社會及旁人對孩子的影響。他說:“家長的責任不可推卸,但孩子肯定也是被不好的人影響了。”這一觀點,得到兩名從犯父親的認可。
作為審判人員,李保群的擔憂來自校園暴力預(yù)防機制的整體缺失。他記得第一次開庭時請記者通報案情。之后,網(wǎng)友在新聞下留言,“滿屏要打要殺。”
在一審審判過程中,從未處理過類似案件的李保群打電話到各地法院尋求案例參考。得到的回復(fù)是,類似案件一般很少能進入法院層面。
“公安機關(guān)不愿受理這種案子的一個很重要原因是,拿不準。”李保群打聽到的實際操作情況是,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取證、驗傷等復(fù)雜流程,加之一般的校園暴力很難達到輕傷害級別,“基層派出所出警壓力大,嫌麻煩,一般推給學校處理。”
到了學校,最多開除,大多記過或談話就“內(nèi)部消化”了。
在任職連云港市海州區(qū)法院少年庭庭長的三年時間里,李保群最大的困惑是,不斷有中小學校校長反映,學生打架,老師制止不了,報警被抓后嚇唬嚇唬,又放回來。
慢慢地,學生不怕了,罵老師打同學,還叫囂,“你報警去??!”
“制度對輕微的校園暴力沒有約束,學校的心理輔導(dǎo)體系形同虛設(shè),這些缺陷使小惡得不到及時懲戒,等到事情大了,懲罰再重,都很難挽回影響。”他說。
李保群介紹,該案審理過程中,對于如何定罪,一個罪名還是兩個罪名(故意傷害罪、強制侮辱婦女罪),陪審團成員意見不統(tǒng)一。最后經(jīng)庭務(wù)會討論、咨詢由著名大學法學專家組成的專家委員會、聽取婦聯(lián)意見,慎重做出了判決。
不過,一審結(jié)果,包括徐彤在內(nèi)的三名被告不服,提出了上訴。
“判決是否真正體現(xiàn)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護原則?”上訴的三名被告人父親均表示,數(shù)罪并罰的判決結(jié)果讓他們難以接受。
一審宣判后,徐彤在看守所里托人給母親捎話。
她說:“媽媽,你不要哭,我最見不得你哭。我做的錯事,我自己要負責。你好好照顧妹妹,讓她好好讀書,把想我的時間花在妹妹身上,就當我去遠方求學去了吧。”
母親從律所一路哭回家。隔天,她在一冊帶鎖的日記本上看到,考過硬筆書法六級的徐彤,工整地寫道:“我要好好讀書,要想有出息,讀書是唯一的出路。”
6月15日,二審開庭那天,徐志平哭了,覺得“女兒懂事了”。他想站起來跟女兒道歉,但最終沒能說出那句——“是爸爸錯了,不該那么逼你”。
陳春沒有來,陳麗穎也沒有律師,她獨自一人站在被告席上,等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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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興麗 江蘇連云港報道
(責任編輯:鑫報)